你好 朋友:你说的这种业务,正式的名称叫做“加按揭”业务,这种银行业务是可以办理的,很多银行都开展了此项业务。“加按揭”贷款是银行以住房按揭借款人为对象发放的延长原贷款期限或增加原贷款金额的人民币贷款。一般来说:一、贷款条件借款人为中国境内,年龄在十八至六十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当地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已在我行办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按约定归还前期贷款本息,申请加按揭贷款时无违约记录;拟申请的贷款额度与原贷款余额之和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 70% ;二、贷款金额、期限和利率加按揭贷款的**高额度为抵押物(住房)市场净值乘以**高按揭成数 7 成,减去未偿还的贷款本金。新增贷款年限不超过三十年减去原贷款年限。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期限利率和调整方式执行。三、贷款程序借款人按要求填写加按揭借款申请表,提交原按揭贷款相关材料;由银行业务经办人员或指定的律师对借款人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及资信调查; 银行审批通过后,通知借款人审批结果,并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保险、抵押登记等手续;银行发放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的规定还本付息。四、需提交的材料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收入证明、婚姻证明、借款申请表、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等。希望可以帮助你祝好运
全部10个回答 >关于房贷按揭贷款的问题
132****5114 | 2014-03-26 12:55:59-
147****0186 银行会根据你的资产和收入审核你的还贷能力,贷款下来后。每个月还就好了!不还的话银行会向你催缴,并降低您的个人信用,还是不还,银行会向法院起诉,然后就是对您的房子进行拍卖。扣下所有贷款和滞纳金,把剩余的钱退给你! 2014-03-28 14: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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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3583 个人住房贷款的方式即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两种,其中按揭贷款可细分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及二者的组合贷款。已经进行按揭贷款的借款人还会涉及到加、减按(即在同一贷款合同中增加或减少贷款金额)、转按揭(即将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其他贷款行或用于已贷款房屋的转让)等。
抵押贷款仅用于商业贷款模式下。
在按揭贷款中,没有公积金或缴存公积金不足连续12个月以上者,只能申请商业贷款;反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公积金余额小于按揭月还款金额,则可申请组合贷款,即部分贷款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另一部分贷款采用商业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则在于是否能够保证满足每月基本生活后还能有足够的钱来偿还每月的贷款本息了。
还款方式现在很多,但主要分为三类:
等额本息,即在贷款周期中,如果利率不发生变化,则每月还款的金额都是相同的,比较容易计算和存款,但贷款的利息总额略高;
等额本金,即先期还款金额高于后期还款金额,先对利息总额较低,但前期还款金额略高且不容易计算,很可能因为少存了几块钱而被现在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计入逾期并承担逾期的违约金或罚息;
组合还款,即在银行签订合同时以五年为周期进行还款,每个周期偿还的贷款本金依预期收入不同,还款金额也不同。缺点在于未来难以预计,容易给日后的还款造成困难。
此外还有锁定利率还款,即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制定固定利率,不随人行政策上浮或下调利息,提前还款需交纳违约金;
双周供,即一个月还款两次,这样虽然可以少交点利息,可是每月两次还款也够忙活的,一旦没有如期偿还还要支付罚息,很不合算。
综上所述,不知你是否满意,不详之处还可以联系我Ms.刘 51663051 2014-03-28 13:26:10 -
146****3461 个人住房贷款的方式即抵押贷款和按揭贷款两种,其中按揭贷款可细分为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及二者的组合贷款。已经进行按揭贷款的借款人还会涉及到加、减按(即在同一贷款合同中增加或减少贷款金额)、转按揭(即将原贷款银行变更为其他贷款行或用于已贷款房屋的转让)等。
抵押贷款仅用于商业贷款模式下。
在按揭贷款中,没有公积金或缴存公积金不足连续12个月以上者,只能申请商业贷款;反之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公积金余额小于按揭月还款金额,则可申请组合贷款,即部分贷款享受公积金贷款的低利率,另一部分贷款采用商业贷款利率。
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则在于是否能够保证满足每月基本生活后还能有足够的钱来偿还每月的贷款本息了。
还款方式现在很多,但主要分为三类:
等额本息,即在贷款周期中,如果利率不发生变化,则每月还款的金额都是相同的,比较容易计算和存款,但贷款的利息总额略高;
等额本金,即先期还款金额高于后期还款金额,先对利息总额较低,但前期还款金额略高且不容易计算,很可能因为少存了几块钱而被现在银行的个人信用系统计入逾期并承担逾期的违约金或罚息;
组合还款,即在银行签订合同时以五年为周期进行还款,每个周期偿还的贷款本金依预期收入不同,还款金额也不同。缺点在于未来难以预计,容易给日后的还款造成困难。
此外还有锁定利率还款,即在借款合同中约定制定固定利率,不随人行政策上浮或下调利息,提前还款需交纳违约金;
双周供,即一个月还款两次,这样虽然可以少交点利息,可是每月两次还款也够忙活的,一旦没有如期偿还还要支付罚息,很不合算。
综上所述,不知你是否满意,不详之处还可以联系我 65613595
2014-03-28 10:46:36 -
134****4515 抵押贷款,不算贷款,还是算首套, 2014-03-27 22: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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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4220 贷款有什么法律问题?请详细阐述问题 2014-03-27 21: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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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838 在近年来,人们在购房问题有不少困难。人们在购房决策问题有不同的解法。有的人在自己赚够了钱才购房,但这时候已经七老八十了。有的人懂得利用贷款购房,能够及时享受购房的方便,利用以后的工资偿还贷款。在这两个人中,我们可以知道后者利用购房贷款享受了方便但前者却只是注重了金钱,而没有注重新的购房方式。为了帮助人们认识购房贷款的决策问题,所以我们对此进行调查。是大家享受方便。购房贷款大致分为:①个人购房贷款②客户购房贷款。使大家分清如何实行购房贷款,人们享受购房贷款的方便。
个人住房贷款
1、贷款用途:用于支持个人在中国大陆境内城镇购买、大修住房,目前其主要产品是抵押加阶段性保证个人住房贷款,即通常所称"个人住房按揭贷款"。
2、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3、贷款条件: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有合法的身份;(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4)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款;(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4、贷款额度:**高为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低者为准)的80%;
5、贷款期限:一般**长不超过30年。
6、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为5年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4.77%;贷款期限为5年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5.04%(2002年2月21日起执行)。
7、申请贷款应提交的资料:
(1)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2)身份证件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官证、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自然人为护照、探亲证、返乡证等居留证件或其他身份证件);
(3)经办行认可的有权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证明资料;
(4)合法的购买(大修)住房合同、协议及相关批准文件;
(5)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清单及权属证明文件,有处分权人出具的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贷款行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估价报告书;
(6)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7)建设银行的存款单据、凭证式国债单据等借款人拟提供给贷款行质押的有价证券
(8)借款人用于购买(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房屋销(预)售许可证或楼盘的房地产权证(现房)(复印件);
(10)如果借款人的配偶与其共同申请借款,借款申请书上还要填写清楚配偶的有关情况,并出示结婚证和户口簿等;
(11)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8、客户贷款流程:
(1)提出申请。客户向银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014-03-27 18:11:16 -
158****6668 如果您名字的这套房子卖掉了(也就是说房子过户到您亲戚名下),贷款还清了,您再买房子契税首套,但是贷款是二套的,因为您有贷款记录的了,目前是既认房又认贷的。 2014-03-27 09: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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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8320 你好!可以的!合同上写了你和你朋友的名字,将来房产证上也就是你们2个人名字!这套房产是你们2人共同共有的,其债务也应该共同承担!所以,可以你朋友当然可以共同还款啊! 2014-03-26 13: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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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是一手房还是二手房 二手房的话要看房子的房龄(就是房子是什么时候竣工的) 今年08年。。88年以前竣工的房子就不太好贷款了。。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咨询我 答案补充QQ三九四六八七四二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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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的还款方式是?你自己用手机下载一个2013**新房贷计算器,一算就知道了,方便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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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你叫**时,也会有合同呀、交**款的票据呀,做了这些之后就开始办理按揭等手续了!等按揭审批、批过后放款、你就开始月供了! 通知你收房时,你就去咯!交房之后三个月内开发商会集中给业主办理两证!该交多少钱,他们自会通知你的!如遇到其他情况,办理产权证会后延!比如开发商手续不全、出让金未缴清都会影响办理产权的速度!具体细节不详述! 这方面的东西可以自己补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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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关于房贷的问题。答
可以买房,但不算首次:住建部通知关于规范商业个人住房贷款中二套住房房贷认定标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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