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国家注册执业的土地估价师和房产评估师。关于您所咨询的问题,开发商拿地的时候,是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之日起算,分用途定年限:商业**高40年,住宅**该70年,工业**高50年;然后开发商有一个建设期,这个看楼盘项目大小,和施工工期有关。所以**后售卖到购房人手里,实际年限短于法定**高年限。况且开发商如果出让金没有交够或者没有购买满年限的土地,那么购房人实际使用的年限,可能更短。您可以索要开发商的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土地使用权证核实。如果对我的回答满意,记得选为**佳答案。未尽事宜,可以私*信联系
全部4个回答 >我买了商铺30年的使用权,拆迁有补偿吗
132****5060 | 2014-03-26 10:21:38-
146****9319 应该有补偿的,具体多少要看当地拆迁政策了 2014-03-29 10: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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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5108 您好!在正常使用中当然有补偿款 2014-03-29 09: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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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781 有政府会补偿一笔资金,任何人没权拆商铺。可以去有关机关告 2014-03-28 14: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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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255 您好,不是属于违建的话,都均可赔偿。 2014-03-28 13: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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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3775 要看国家,地区的政策 2014-03-28 09: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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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3689 30年的使用权?怎么买? 是租赁30年么? 那没有补偿的。 2014-03-28 09:4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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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6635 正常条件下还在使用权内,是有的 2014-03-28 09: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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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604 只要在使用权内拆迁肯定有补偿 2014-03-27 19:5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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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5038 首先明确的告诉你:一定会得到补偿,而且是价值不菲!
因为你没有说你是那个地方的,我查了你的资料也没有注明是哪个城市的。我只好把通常的一些条款告诉你。一般每个城市都一一个《营业用房路线级别划分与路线基准价格对照表》,你可以向相关部门索取。然后你自己对照你所在区域核对。
基准价格是被拆迁房屋市场化评估价格的基础。住宅的基准价格以选取的标准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为基础;非住宅中的营业用房按照各路线不同类型限定条件的标准房屋测算并公布时的房屋市场价确定路线基准价格;非住宅中的非营业用房主要按照各分区内不同类型限定条件的标准房屋测算并公布时的房屋市场价确定分区基准价格。非住宅的基准价格以市场比较法为主,结合收益还原法、成本法等方法测算得出。
也就是说你的商铺地段越繁华那就在基准价格上加分,也就是说得到的补偿就越高。
其他的还有一些条款:
1、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名店、名品所在的营业用房,其路线基准价增加5%。
2、土地性质为出让的营业用房,其路线基准价增加30%;土地性质为出让的办公、医疗、教育等非营业用房基准价格增加10%。
3、被拆迁底层营业用房距离高价街在0-15m(含15m)的,其路线基准价增加15%;距离高价街在15-30m(含30m)的,其路线基准价增加10%;距离高价街在30-50m(含50m)的,其路线基准价增加5%;距离高价街在50m(不含50m)的,其路线基准价不再增加。低价街修正后的路线基准价不高于高价街的路线基准价。
被拆迁底层营业用房两面临街(两面以上临街,按两面临街计算)的,次临街面宽未达到主临街面宽的50%的,其路线基准价增加5%;次临街面宽达到或超过主临街面宽的50%,不足100%的,其路线基准价增加10%;次临街面宽达到或超过主临街面宽的100%的,其路线基准价增加15%。
被拆迁底层营业用房同时符合前两款规定的,其路线基准价只可按其中一种规定进行修正;第二层及以上的营业用房不适用前两款规定。
4、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作为营业用房使用一年以上的非营业用房和住宅,按以下规定估价:
(1) 1990年4月1日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营业至今的,按照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的营业用房估价。
(2) 1990年4月1日以后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持续营业至今的,按以下公式计算:
估价价格=土地使用权为划拨的营业用房估价价格×营业年限权重 住宅(或非营业用房)估价价格×(1-营业年限权重)
营业年限权重=(拆迁年份-取得营业执照年份)/(拆迁年份-基准年份1990)
另外还有三项赔偿项目:
(一)按国家和本市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 (二)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三)因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
**后一点切记,若你家商铺还没有营业执照,那就快点办理,有无营业执照得到的补偿相差很大。
希望你家拆迁的事能圆满解决。 2014-03-27 09:39:25 -
151****3250 30年的使用权?怎么买? 是租赁30年么? 那没有补偿的。 2014-03-26 10:4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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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 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6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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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铺等商品房屋产权没有期限。2、土地有出让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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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所谓20年,只是一个长期的租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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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落89平方拆迁有补偿。实际上,拆迁补偿是两个部份构成:房屋补偿,土地补偿。■补偿总的原则是: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共同协商、共同认可的房地产评估公司评估房地产价值以后,签订拆迁协议。■相同房屋占地面积私房中平房和二层楼房拆迁时补偿会不同,评估公司会依据相关技术规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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