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的;**的;直截了 当的 指挥;指导;监督;管理;指挥(演奏);导演点,小点,圆点 double a. 两倍的;双的 n. 两个;双 double-decker n
全部8个回答 >期房地下室管道通过特别多,能否退房?
133****7043 | 2014-03-26 10:18:54-
131****9877 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能协商。如果开发商不同意也没有什么办法。 2014-03-29 10: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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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559 既然是买卖合同,那么,合同中赋予买方的权利就属于买方专有。因此,如果合同没有特别约定地下室具体构造的话,应当符合一般情理中的构造。如果已经严重影响了买方权利的正常行使,那么买方有权提出异议和处理的方式。 2014-03-29 1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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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1809 如果正如您所说,开发商有意混淆视听,可以认为有欺骗手段,可以要求退房 2014-03-28 15:2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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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4464 一般是不可以的,只有违约、 2014-03-28 10: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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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4904 是不能退的,因为你办理银行按是和银行、开发商进行了三方会签,不是单一的只针对开发商,还有银行呢
如果你违约了 他们就会按合同上的条款执行了——拍卖房子 你可把房子卖了 和买主私下签协议 因为公证处是不会给你办公证的 不受法律保护 除非新买主把房款一次付给你 然后由你还给银行 与银行解除后方可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2014-03-28 09:04:24 -
132****1219 “业主闹退房,历来是咨询的多,真正上法庭的少,能打赢官司的更是凤毛麟角。 ”对降价楼盘“退房风”,沪上一些律师如此表示。
退房理由五花八门
上海知名“退房律师”杜跃平表示,当房价进入持续下跌通道时,各种理由的退房就会集中爆发。当下不少新盘跌幅达10%以上,下跌**惨的甚至达30%,一些吃亏业主开始绞尽脑汁打“退房主意”:找房屋质量瑕疵的有之,托关系使贷款办不下来的有之,宁愿支付违约金的有之,招术五花八门。专家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近十种途径可导致业主单方面解除合同,但每个途径都有严格的“前提条件”,真正打赢官司并不容易。
期房退房纠纷比现房多。业内表示,房屋是不动产,权利转移以产证交付为准,即小产证办下来后,房屋才算真正交付给业主。由于期房更容易出现逾期交付、规划变更等违约情形,退房纠纷也就比现房多。
业主“闹”退房误区有三
贷款失败就能退房?“找找银行关系,让贷款办不下来,这样就能不买房了,果真如此吗? ”上海中村律师事务所律师胡胜、蔡晶表示,根据2005年版上海商品房预售合同,未获银行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数额的分三种情况: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者原因导致,非双方原因导致,情况不同,后果也各不相同。
交违约金就能退房?有业主认为,交了违约金,就可退房。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展却表示,以上看法并不全面。业主违约后,开发商有两种选择: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或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另外,即使选择解除合同,但约定的违约金如果低于实际损失的话,开发商可要求业主补足差额。
寻找质量瑕疵退房?一些新盘销售经理表示,寻找质量毛病退房,是当下不少业主的常态做法。但只有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除此之外的其他质量缺陷,经开发商三次修理仍严重影响业主正常居住使用,业主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出现以上两种情况的机会都不多。 ”
打官司成功率较低
业内表示,打退房官司需要巨大的时间成本、金钱成本和机会成本,但实际成功率很低。一般来说,格式条款约定相对固定,退房能否成功,主要看双方的补充约定,比如,前段时间业主胜诉的大华退房官司,是由于承办律师抓住了购房合同补充条款的“漏洞”,但当下不少购房合同是在卖方市场时签订,开发商相对强势,业主很难在补充约定中找到对开发商不利的漏洞。
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展说:“实践当中,只有逾期交房和逾期办理产证这两个诉讼理由,**容易实现退房目的。其余贷款、规划、质量等诉讼理由,退房成功率很低。 ”
有业主私下表示,事实上,不少业主也明白退房官司难打,所以,打官司还不如“闹一闹”,给开发商压力以获得一定的补偿。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何目前退房纠纷很热闹,但实际退房官司却很冷清了。来源: 房地产时报 2014-03-27 18:12:23 -
143****1365 合同签订了,一方要退,显然是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2014-03-27 09:5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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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868 1、由于合同签订交房时间为2009年12月份交房,所以不存在延期之说
2、至于整体交房,你把你的预售合同看清,合同一般不会约定交房是否整体或个别之说的。如果你的预售合同里面约定的是整体性交房,你可以找开发商商谈赔偿事宜。但是因为这点你要求退房胜诉的可能性没有。
3、和模型少一个飘窗的问题,主要还是要看预售合同,如果预售合同附件关于房屋结构的平面图与你收到的房子确实少飘窗的话,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当时图纸进行修改,添加飘窗。不能添加的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附件的图纸也很模糊,看合同中的补充条款里面是否有类似于“开发商发布的广告、图册、销售员人员承诺都要以本合同或开发商加盖公章为准”模型有时候上面都有仅供参考字样的。4、2008年5月签订的合同,如果要重新签订合同必须得到开发商的同意,才可以重新签订。手续为撤销原先合同,从新签订预售合同。不过一般开发商都不愿意撤销再签的。除非你和开发商的关系比较好。或者你有政府关系。 2014-03-26 22:08:29 -
144****8912 没这方面的约束 也退不了! 2014-03-26 21: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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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792 你好!
1、关于房子的质量,一般来说都由当地质监站进行检查验收,如果确实质量有问题是通不过验收的;
2、如果你违约,单方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应承担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阅合同时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开发商也很难来计算具体的损失数额。
建议和开发商多沟通一下 2014-03-26 15:34:04 -
133****6267 退房是有可能的,房子在沙盘或者开发商没有告知的情况下是有点欺瞒的意向。 2014-03-26 10:4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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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退房 可以要求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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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定在冻土线一下,看看能不能接出去到室外管道,稍微高0.15也可以,但是自己做设计**好是定在冻土以下。如果是需要在地下室汇水出流的,需要算好坡度。然后污水管不能挡住窗子了,要算好留洞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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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室无法办理产权证,该室是开发商划分,业主购买,谁购买谁使用的原则。谁购买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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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经常为地下室的归属问题产生纠纷的现象层出不穷。那么,到底地下室是不是一定归业主所有?买了地下室,就真的有了产权了吗?今天,小编就为您说道说道。根据《人民防空法》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因此,大部分新建居民小区均配备有地下室。但由于法律规定的不明确,使地下室的权属处于一种模糊状态。关于地下室的产权归属问题,应当从地下室的建设、销售、分摊以及人防工程的权属性质等多方面来分析,而不应从单一的或笼统的角度就认为地下室的产权归业主或开发商所有。一般,按照传统观点上说,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未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原建设单位――开发商所有;在商品房销售时,地下室中已分摊部位和空间的产权应属于全体业主所有;而地下室中人防工程的产权,应属于国家所有,由政府的人民防空办公室管理。根据各小区建设实际,参照《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判断,地下室权属应有如下两种情况:(1)建筑层高低于2.2米的,根据《房屋测量规范》,层高在2.2米以下地下室,不计算建筑面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作为公用建筑面积,业主在购房时已出资的。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规定公用建筑面积包括“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该条所指地下室建筑成本已打入房价,开发商不能单独议价和出售,产权应当归全体业主所有。(2)防工程的地下室,有独立使用空间,且设计用公用建筑面积的,开发商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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