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企业只要有所得税预缴,是不能进行零申报的,必须要按照预缴文件进行所得税预缴。2、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只有一个版本,年的季度的都一样。只能填累计金额,所属期1-3月,1-6月,1-9月,1-12月。第一行填你利润表的利润总额(你的利润表负数也要填负数),然后按照实际情况填写纳税调增调减,然后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就是你公司要预缴的所得税额。3、具体如何调增调减请参考**新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文件国税函[2008]299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4、存在税务风险。5、无论你利润表亏损多少,只要当期有预收房款,都必须按《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进行预缴。6、鸡放在狗窝里还是鸡。你预售款放在什么科目底下稽查局都查得到的,都是预售款,按照你们公司情况,按照当期预收房款的20%(对应你所在城市,有的是10%或15%)作为纳税调增项,乘以25%预缴企业所得税。
全部4个回答 >房地产信托基金 是怎么回事?
151****8822 | 2014-03-25 10:41:53-
143****0237 信托和基金是两个概念 房地产信托产品在信托公司买 基金是不能投资房地产的 2014-03-26 09:3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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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031 家族信托基金能协助家族进行财产传承,在集中股权以及增加对企业的控制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我们从信托法律网(TrustLaws.Net)了解到,家族信托基金是把家族(或家族企业)的财产设立信托基金,由于信托基金进行专业的管理和运用,避免财产被分割或侵夺. 2014-03-25 10: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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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信托经营业务内容较为广泛,按其性质可分为: ①委托业务,如房地产信托存款、房地产信托贷款、房地产信托投资、房地产委托贷款等; ②***业务,如***发行股票债券、***清理债权债务、***房屋设计等; ③金融租赁、咨询、担保等业务。 相对银行贷款而言,房地产信托计划的融资具有降低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融资成本、募集资金灵活方便及资金利率可灵活调整等优势。由于信托制度的特殊性、灵活性以及独特的财产隔离功能与权益重构功能,可以财产权模式、收益权模式以及优先购买权等模式进行金融创新,使其成为**佳融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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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中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类: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房屋与土地分开转让,合同无效;商品房预售违法,合同无效;房屋买卖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房屋的买卖合同无效;首先,无效的房屋买卖合同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所以,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主张该合同无效。且该无效合同自成立时起即无效,具有溯及力。但,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无效应由人民法院、仲裁机关确认,而不是由买卖双方或一方决定。 一旦,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那么将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相互返还。即由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 (二)买受人已经实际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相当于房屋租金的使用费,买受人对房屋进行了装修的对于装修价值部分可由出卖人适当给予补偿。 (三)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按照双方的过错大小分清双方责任,各自按照应当承担的责任分担损失。 (四)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五)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 (六)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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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房屋买卖合同备案的效力问题,备案只是一种行政手段,没有备案的并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房屋买卖是基于买卖双方的自愿达成的,备案只是作为对抗第三人的一种措施,因此没有登记的,并不影响买卖的进行,除非这个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才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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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有风险,应当谨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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