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影响。属于小产权问题,无法进入房产交易市场再次交易。因为,今后您无法向买家提供土地使用证明,属于不完整产权。拆迁时,补偿很少,且没有自主谈判的权利,因为房屋仅是土地上的附属物。房产证中**关键的就是土地使用证,地上部分(房产证)仅仅是土地增值部分,孰轻孰重,您自己慎重把握。。。。给您的建议,尽快将土地证过户,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全部3个回答 >房屋买了有十几年了 房产证已过户 但是土地使用证未过户现在房屋有可能被拆迁闻说规划建游乐场。。。。。。。。。。求解::像这种条件拆迁会影响到补偿吗?
148****5808 | 2014-03-23 18:24:54-
141****7121 有影响的,必须过户后才能完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实有房产证就已经够了,但是如果你们那里是开发市政设施的话,**好还是先过户。。 2014-03-23 18:3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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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房产证名叫:房地所有权证,也就是说过一次户就产权都转移了。不用再过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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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你**好到当地房管局问一下,因为地区不同房产证的情况也不一样。一般情况下,有房产证即可进行房产过户交易,小产权房是没有房产证的,很多地方房产证与土地使用证分开办理,也就是说很多商品房没办土地使用证并不影响房屋产权过户。但是也有个别地方对小产权房也由区县房管局发证,即所谓小证。这样你看一下房产证上盖的是地市房管局的章还是区县房管局的章,如果是地市的放心买就行,区县的就要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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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只有指导性意见,可以参考,具体的补偿标准要看不同省市发布的文件。 一、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合理确定拆迁补偿标准 要对被拆迁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给予公平、合理补偿。通过修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其相关法律和法规,明确规定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的财产权利,在拆迁中,除了对被拆迁人的房屋进行补偿外,还应补偿被拆迁人因丧失土地使用权而遭受的损失。 拆迁补偿标准应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等因素,并充分考虑土地本身的价值和预期收益,按照市场正常交易价格评估,由拆迁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切实保证拆迁补偿价格同房地产市场接轨。真正做到按照市场规律确定拆迁补偿标准,及时调整、修正拆迁补偿价格指数,确保不低于同期商品房价格上涨的指数。 二、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的概念,建立商业性用地拆迁的市场化机制 要对“公共利益”的概念作出具体明确的界定,将政府强制执行程序严格限制在“公共利益”的范围。与此同时,政府必须退出商业性用地的房屋拆迁,并在房屋拆迁过程的监管、听证、裁决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从而实现政府行为的规范化和合法化。 要严格区分公益性拆迁和商业性拆迁,实行不同房屋拆迁规定。前者是着重强调程序正当化,体现为适当补偿,后者则用市场价值规律调节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利益关系,实行充分补偿。建立商业性用地拆迁的市场化机制,将出于商业目的的拆迁完全交给市场,按市场规律办事,在被拆迁人自愿的条件下确定是否同意拆迁。补偿标准、安置办法,由开发商与被拆迁人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协商解决。 要从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和规范政府行为出发,完善房屋拆迁秩序。一是要通过公告、听政、协商等方式听取被拆迁人的意见,获得房屋拆迁的确认;二是设立“公共利益的需要” 的认定程序;三是建立商业性拆迁的相关程序、实施原则和具体办法。 三、完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确保被拆迁人基本居住需要 一是建立商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二手房为一体的完善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从而拓宽被拆迁人住房选择空间,保证被拆迁人“买得到,买得起,有房住”。 二是建立政府住宅基金,扩大廉租房屋和经济适用房的比例,对被拆迁人购房提供优惠政策,在相关税费上予以减免,保障低收入被拆迁人的基本居住条件和基本生活来源。特别要重视“双困”被拆迁人的安置,建立相应的社会保障和救济制度。 三是要不断完善拆迁安置办法,控制拆迁还原房的价格,建立对拆迁安置工作不落实的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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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临建房和违建房,这类房屋如没有政策特别规定就是非法的,谈不上补偿的问题,也就是说有证是起码的。二、私房拆迁尽管全国各地拆迁标准不一,甚至同一城市楼盘不同也会不同,但基本原则都是一样的,即要按房屋所处地段、房屋结构、成新、朝向、景观、装修不同来确定补偿金额。至于具体细则请向当地建设局拆迁管理办公室咨询。你在网上找不到你那块地的拆迁标准的,更何况你也没有介绍拆迁房在哪里,所以无法在网上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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