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产房能否继承的问题,实践中争议很大,众说纷纭,各执己见,很难统一。公产房的这种特殊形态,是中国社会所特有的一种事物。公产住房的产权在法律上讲是模糊的。司法实践中对于许多问题是用政策性的临时规定进行调整的,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也存在矛盾。
全部5个回答 >公有住房的房屋居住权纠纷
134****2264 | 2014-03-22 22: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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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3800 你只是同住人,可房子是你妹租的,使用权是你妹的 2014-03-25 11: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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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2479 原始承租人是谁,如何进行的变更,谁是经常居住人,变更是否有效,需要了解详细情况,建议来电咨询,避免材料不全造成误导。免费房产纠纷法律咨询就到法帮网 2014-03-25 09: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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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8353 既然妹妹承租了这套房子就不好说了、她承租了就得有使用全。而不是因为您的户口在上面法院就会让您住下去。您还是做好心理准备 2014-03-24 16: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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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6840 应该是得搬。。 2014-03-23 09: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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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874 这样的家庭矛盾 有专业的知识是不好解决的 建议 和你父亲商量 2014-03-22 22: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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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屋居住权答
可以这样的,签订一份居住协议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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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的房子也就是说产权是单位的落`这种在法律上的关系就只有你们单位有有权利决定%7E**好的情况是d是这个单位的员工就有权决定%7E%7E(如果单位认定是分配给d的`)或则一般这种单位都发有承租证,认证上的名字。`其实d很好解决`只要跟那个单位领导搞好关系%7E承租权还不是领导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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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用地都有使用期限。比如住宅类70年,工业用地50年,一般是满了国家就收回。但是住宅用地特殊点,因为上面的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而且不可能到期就把住的人全赶出去,所以《物权法》对住宅类的土地使用年限规定,住宅用地试用期满后自动续期,国家不能无偿收回。要收回也只能以征收的形式给补偿金后才行。至于要不要重新交土地出让金,交多少,现在还没有定论,可能要第一批住宅用地到期后看怎么处理才知道。商品房的土地出让金已经由开发商或者之前的业主出了,就不用再买。房改房在转让之前就要买补交土地出让金(评估价的1%)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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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来就是厂方问题。集体房产办理是需要你们厂的房改办去办理的。就算你准备资料材料也没有用,因为所有有关土地的证件全都在你们厂哪个负责这事的人手上。所以你要办理的话必须要去和厂里沟通。 顺便提醒你,厂方这样做是不合理的,因为你参加过房改而又没有得到房改的任何福利。现在换新房又没有房产证,是很危险的。那天厂又换负责人或者卖给别人。你的房就永远办不下房产证了,而且厂方要求收会你们也没有办法,你们当时换这新房的时候有没有其他重要的签署条约!没有的话就很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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