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腾退是否有合法的根据各村集体基本都会成立诸如腾退指挥部腾退室这一组织,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1、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组织实施。3、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征地补偿、安置争议不影响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4、可见无论是村委会还是腾退指挥部均不享有拟定、公布补偿方案和实施拆迁的职权,对于腾退指挥部的主体合法性实有待商榷。5、但是在目前的拆迁环境下,以村委会为先锋,各级政府在其后大力支持,公安、消防、税务、城管等各级部门施加压力或进行强拆偷拆,其实施腾退的效果和力度都是极为强大的。集体土地拆迁有什么政策?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尽快完善我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体系,经区政府研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就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普通住宅指导价、停产停业损失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困难户补助费等具体标准确定如下:1、经乡镇政府以上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的宅基地,其实际使用面积不超过批准的部分为合法宅基地面积,超过批准的部分为违法占用面积;通县土地管理局1993年核发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却没有建房用地批准书,但属于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1982年以前经合法划定,使用至今的宅基地为老宅基地。2、每宗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0.3亩(折合200平方米);每宗老宅基地面积控制标准为0.4亩(折合267平方米);低于控制标准的宅基地面积按合法批准的面积计算。3、经过合法批准的宅基地未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老宅基地未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超出面积控制标准的部分,高按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30%补偿。4、违法占地形成的各类用地,不予补偿。以上就是集体土地腾退是否有合法的根据?集体土地拆迁有什么政策的全部内容,对于有新批宅基地条件的地区,拆迁人除对被拆迁人的被拆除房屋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以外,还应当对新批宅基地面积少于原合法使用部分,按届时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30%给予补偿。
全部3个回答 >已购房产他人可否购得房产下的土地证,法律依据是什么
134****3086 | 2014-03-21 18: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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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479 你好!根据房地一体的观点,你可以与对方协商,要求其将土地证转让给你。 2014-03-23 18: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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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7762 这种单位的房子更加没有个人的保障,如果是要购房自己又不是很清楚,**好问一下有关的律师,但做为产权所有,房子的房产证和国土证是很关键的,要不然没有办法过户。
不能过户这房子就不能算是你自己的。只签协议也不能受法律保护,因为说不定房子是单位的,产权是单位的,他自己根本不能出售,所以一定要小心。就算是熟人也一样。供参考 2014-03-21 18:3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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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前提是自愿,房地产担保合同办理公证的前提也是自愿。公证不是必须程序。这中间不能排除其他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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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公证什么内容?如果是合同公证,只能证明合同有效。不能起到产权转移的目的。**终还是要办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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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基本资料:房主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房本、结婚证、银行流水、工资证明。当然必须满足银行贷款的基本条件,如房主要在18到65周岁之间,房龄不超过20年地理位置好的不超过30年的也可以,房子必须是大产权的商品房,没有房产纠纷。北京的房子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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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住房应按照原始范围或者正常建造,如超出范围或者高度,影响到邻居采光;只能双方协商,否则需要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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