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双方的合意,如果合同中对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包括起算日期、日利息、总数额等)已经作了约定,那么业主就可以按合同的约定要求违约金,追究发展商的违约责任。不过,如果没有约定就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计算违约金。内地计算违约金的起算日期分三种情况,并非金生认为的追究三年的违约金。第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第二,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第三,若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从该三种期限届满起计算违约金。法律依据是内地**高人民法院於今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关於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至於违约利息如何计算,内地相关法规也作了规定: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即按房款总额的逾期贷款利率(每天万分之二点一,年利率为7.665%)计算违约金。
全部4个回答 >租店面房,违约问题
146****1634 | 2014-03-20 11: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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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572 签合同前你和业主是不是不知道这要动迁?按理说这不是业主违约,建设部门会赔钱给业主,你没有理由向业主要违约金 2014-03-22 10:5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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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1308 把你和人家签的合同具体怎么写的发出来呢。歪招是你时不时断他电,断他水,就说是故障,白天在门口摆摊,晚上开音乐,折腾他。 2014-03-21 22:2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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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4792 签合同前你和业主是不是不知道这要动迁?按理说这不是业主违约,建设部门会赔钱给业主,你没有理由向业主要违约金 2014-03-20 17:2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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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1344 1.肯退一半押金已是很大的人情了,你可以不要,那就能拿回2个月租金。
2.押金性质就属违约金。
3.你手上既然有与出租单位签的租赁合同和物业费收据,转让关系成立,你已取得的该商铺权利与义务,开发商应直接把钱给你后收回收据。
4.可以做为证据使用,但开发商可以抗辩。
**后一条,我误会了你的意思,现在也没看懂。
是的,拿不回,起诉也没用。
这只是一家之言,水平有限,只供参考。 2014-03-20 15:35:34 -
131****2032 一般情况来说,店面是房东的,你没有权利向修建铁路部门要,但由于店面是业主的,而业主不能再和你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你可以和业主协商解除合同,退还剩余租金押金.谢谢!希望你满意. 2014-03-20 13:1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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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281 首先,没有签订违约书并不代表你们之间没有合同。因为租赁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诺成性的不要式合同。1,双务就是双方都均享有权利,也均承担义务。2,有偿就是要求对方给予报偿。3,诺成性就是一旦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发生民法上的法律效力。4,不要式就是不必依照某种特定的形式为标准,如不必去主管机关办理注册登记。所以说没有签订违约责任书,不影响你们之间合同的成立。
其次,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违反合同民事责任包括一下几个构成要件:
1,当事人之间存在有效合同。
2,客观上有违约行为。
3,不存在免责事由。(包括三个方面:①不可抗力,如地震之类的自然灾害。②标的物是否存在。③特殊法定的免责事由)
违反合同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支付违约金。
4,赔偿损失。
你可以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起诉他。但是,你这是不定期租赁,具体的你找你们当地律师事务所问问。**好是先和房主讲明他违约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如果他继续违约,你再起诉他。
知识有限,仅供参考! 2014-03-20 11:3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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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店面给不给转让费要看是什么样的店面,是否是成熟的铺子。如果是还没有人气的铺子,还没有出租出去,去跟房东租下来他不会跟你要转让费(没有人气根本就很少有人来租)。要是你去租成熟的商铺,有两种情况:1.首先该店是房东自己经营的,他可能也会跟你要一笔一次性的装修费用,房租另计。2.其次正在使用的人是租下来的,从他手上转租,这种情况你一定要找到房屋的产权人,有书面的东西同意他转租给你。价格你和正在使用房子的人约定。拓展资料店铺转让费是指租户在店铺租期内(未到期)征得房东同意后将房屋转租,把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剩余期限,连同租户的装修、原来购买的设备、经营的项目(货物、加盟许可费、其他无形资产)等,一并转给下一个租户,其向下一个租户收取的超过应收取房租的费用为转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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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人进行协商;可以多支付一点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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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政府查询,现在的店面都是真的,没有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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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58和赶集以外你还可以去百姓啊,口碑,还有你们那自己的本地的专业房产 网站,都可以的,其实**好的还是58同城和赶集,或者你们那自己的本地的房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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