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房子一人一半怎么分?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处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全部3个回答 >婚前用男方名买的房子,如何保证房屋产权一人一半?
156****5534 | 2014-03-15 21:27:02-
134****9482 **好做婚前公证 份额没人50% 2014-03-18 14: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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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8342 如果没有特殊约定所占份额的话,那就是一人一半。 2014-03-18 14: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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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3446 1:婚后已是共有财产,但是你没有支配权——被动!
2:不能进行婚前公证,可以做婚后公证!公证后他还是100%支配权,唯有办理转让50%就对你有保障了,且有办理过户转让支配权。
3:公证的话公证处可以提供给你们公证的版本,但是要收费的150元。自己也可以找业内人士提供版本!公证处提供的版本,可能会有条款疏漏!**好是找业内人士,不过你要把你和你先生的所有情况,前后关系说清楚! 2014-03-16 10:56:28 -
146****1707 到房屋所在地建委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这个比婚前公证更省钱,也更有保障 2014-03-15 21:5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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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点中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假设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为50万元,原来购进时财产原值为30万元,了生的合理费用2万元,离婚析产时各占50%。财产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50-【(30+2)×50%】=34万元。应交个人所得税34×20%=6.8万元。扩展资料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关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一)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三)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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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子,再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前提,不管房产证的登记人是夫妻俩哪一方,都是婚后取得共有财产,离婚时需要双方协议分割分配,。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起诉解决。《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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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你们公司就是一个房地产开发公司啊?还是说是你们公司和别人合作建房获得的?你作为内部员工购买的?第一点,如果只有一半产权你就只能享有一半所有权、处置权、收益权,不仅从权利上不能做到自己完全享有,在利益上也只能获得一半啦。第二点,如果你和公司各占一半产权,房屋一样可以买卖,你和公司可以互相将一半产权卖给对方,也可以协商将所有产权卖给第三方,卖方所得各得一半。第三点,同第一点,只能算一半是你的房子啦。其实,**主要的是当初买房时你和公司是如何签的合同,比如说房屋是按正常市场价买的、又全是你付的钱,而你才拥有一半产权就不合理了;如果是按比市场价低的内部价购买,而你付出的钱确实比一半的市场价低,才合理啊。补充问题,也要看你和公司当初如何约定的合同了,是不是包括你如果以内部价购买房子就必须要在公司服务5年?提前离开公司如何约定?这些都应该在你当初购买合同上有明确注明的。再好好研究下你的合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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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出售,对方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购买,如不同意不得防止其他人购买。 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由法院判决。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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