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过户要交印花税有效只要他们没有就当年的夫妻共同财产再签订一份新分割协议原协议就不会失效
全部3个回答 >离婚后如何转让另一半房屋产权? 离婚后,房子产权一人一半,如果想卖掉,该怎么办?
134****6106 | 2019-07-25 23:50:56-
153****156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121号)第四点中规定:“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假设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为50万元,原来购进时财产原值为30万元,了生的合理费用2万元,离婚析产时各占50%。财产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50-【(30+2)×50%】=34万元。应交个人所得税34×20%=6.8万元。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关于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的征税问题
(一)通过离婚析产的方式分割房屋产权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共有财产的处置,个人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许扣除其相应的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余额按照规定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相应的财产原值,为房屋初次购置全部原值和相关税费之和乘以转让者占房屋所有权的比例。
(三)个人转让离婚析产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其购置时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72号)执行。 2019-07-25 23:51:10 -
137****6757 你只能在房产当地找个律师帮助解决。
按你说的他这样是霸道,不讲理,可以让他给一半的房产费,房子全归男方所有,或女方出钱给男方,房子全归女方所有。这样就可以再做其他决定啦 2019-07-25 23:51:06 -
133****1861 到底有多少重问题需要解决
而**大的一道坎莫过于婚房
前一段时间外地一对情侣的聊天记录曝光
引发了众多人的关注和热议
大家看完聊天记录
有没有跟圈儿姐一样五味杂陈
相信大家一定有自己的感触
通往婚姻的道路上
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房子只是一个开始
买不买房?谁付钱?贷款or全款?加不加名字?
每一步,都可能拆散一对情侣
另外,在今天的话题开始前
先来插一句题外话
2016年1月1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6年国土资源部明确“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2016年底全国已经全面停发房产证了;2017年5月3日,国土资源部印发《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任务今年10月底前完成。 2019-07-25 23: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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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二十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第二十一条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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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一人出资买房1. 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2. 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 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4. 房屋登记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因为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5. 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二、婚前双方出资买房1. 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一律平分。2. 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①如果在同居期间,法院通常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②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法院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是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没有统一定论。三、婚前父母出资买房1. 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房屋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2. 一方父母支付了房屋**款:①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由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则离婚时一般会将房子判归登记方所有,由其继续支付剩余贷款。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及其产生的增值,则由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做出补偿。②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情况下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非登记方的个人财产,非登记方有权要求分割房屋。父母明确表示赠与登记方或者双方之间有其他相反约定的除外。③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应认定为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约定了共有方式是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并进一步约定了各自份额,则按约定享有产权。如果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进行约定,则视为等份共有。3. 双方父母出资买房:①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出资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②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的资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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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5年公积金贷款条件,现住房(即房改购买产权)是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不过可能会有些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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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能在房产当地找个律师帮助解决。按你说的他这样是霸道,不讲理,可以让他给一半的房产费,房子全归男方所有,或女方出钱给男方,房子全归女方所有。这样就可以再做其他决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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