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转让是指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建筑物的自然人或法人,通过买买卖、交换、赠与将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法律行为。个人转让房产涉及很多税种,与其他房产交易**大的不同就是个税的不同。个人转让房产如何计算个税? 1、个人出售除已购公有住房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哪种情况可以享受个税优惠? 1、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2、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除
全部3个回答 >我想问下,所谓的5年连续个税缴纳,是说必须缴纳了个税,还是说个税为0也可以,只要连续申报个税就可以
137****9990 | 2014-03-13 14:48:55-
153****0097 五、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申请小客车配置指标需具备哪些条件?
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且持有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且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注:1、“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指的是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都有缴税记录,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有断年,补缴无效。比如:2012年提出的指标申请,应从2007年至2011年连续五年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2、“连续五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指的是从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2014-03-13 15: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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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人买房需要的条件具体为:1、个人身份证,2、个人户口本,3、个人结婚证(未婚则提供未婚证明),4、连续缴纳一年或者以上的完税或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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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应该要的。具体如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按转让所得的20%计征。供参考,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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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购规定外地人在北京只能买一套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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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对转让住房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纳税人可凭原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允许从其转让收入中减除房屋原值、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按照规定实际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等费用。1、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纳税人能提供实际支付装修费用的税务统一发票,并且发票上所列付款人姓名与转让房屋产权人一致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其转让的住房在转让前实际发生的装修费用,可在以下规定比例内扣除:(1)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房:**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5%;(2)商品房及其他住房:**高扣除限额为房屋原值的10%。纳税人原购房为装修房,即合同注明房价款中含有装修费(铺装了地板,装配了洁具、厨具等)的,不得再重复扣除装修费用。2、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出售以按揭贷款方式购置的住房的,其向贷款银行实际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凭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3、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凭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据实扣除。对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具体比例暂定为:普通住房按住房转让收入1.5%核定;非普通住房按住房转让收入3%核定。这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会征收你住房价值的20%个人所得税!除非这房子当初你得到的方式是赠与或是继承!,如果这房子你是通过赠与和继承得到的。你卖掉,需要承担目前房产评估价减去你办理赠与或是继承手续费,这个价格的20%为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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