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交房后,带齐材料去房管局办理。
全部3个回答 >新房产赠送法是何时开始的
137****4803 | 2014-03-10 20:05:55-
151****2665 房产证只记载房屋的产权状况,至于是赠送的还是购买的,还是其他原因得到的,在所不问。只要房产证包括你与开发商约定的赠送面积,你就是该房产法律上的所有权人。如果房产证上记载的面积没有包括该赠送部分,则你不是该部分(指应赠送部分)的所有权人,但你与开发商签订的协议依然有效,你可以向开发商主张债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但房屋是以购买还是赠与所得在税收上是不同的,你可咨询税务部门。 2014-03-10 20: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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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新房贷款好像是从贷款发放的下个月开始还款,但具体细节我不太确定,你可以咨询一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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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借款人应在贷款发放次月开始按月还款。如有疑问,可咨询贷款银行或法律顾问,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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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将要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会对你兜里的钱有多大影响?网上有传言称,未来10年,房子将是**不值钱的东西,因为随之而来的房产税内容会是——对拥有两套住宅的家庭,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视为奢侈型住宅消费,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收1%到3%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三套住房,每年征收4%到5%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家庭第四套住房及以上住宅,每年征收10%的房产税,且没有减除额;取消原《房产税暂行条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入12%交房产税的规定;所有商业房产,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交房产税;家庭仅有的一套住宅,免征房产税。目前商业房产的房产税确实是按照租金的12%来征收。正因如此,消息一经网络传播,就有人信以为真,觉得房产税真会有那么高,连邦哥也不得不得不佩服造谣者的能力——假消息里混含真内容,怎能不让人信以为真?可是,再高仿真的谣言,也改变不了谣言的事实。Why?原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多次透露过房地产税改革的初衷,是调节贫富差距,而不是调控房价,并且第二套房应从轻征收。按照这个目的,上述征税的规定显然不符合房地产税改的初衷,在实际中也缺乏操作的可行性。如此说来,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越来越成熟,对税源的控制就会越来越严格,这就为征税提供了极大便利。唯一不确定的就是征税时间表。贾康此前曾表示,产权登记 2015年很难完成,有媒体报道,2016年城镇区域要完成不动产登记,2018年全国城乡全部登记完毕。如果在2016年底之前,全国人大**后审批通过 房地产税立法,使保有环节也有税,那么2017年就是依法执行问题,而不是扩大试点范围的问题。也就是说,3月份不动产登记开始后,房地产税不太可能立马开征,登记可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完成,征税也不能一蹴而就。坐拥房子无数的“房哥”、“房姐”们,可以未雨绸缪了。根据贾康和其他税收政策制定者所说,结合重庆和上海两地的试点情况,我们可以预期,将在2017年或者更晚时间推出的房地产税大概有这样几个特征:一是第一套房基本可以确定免征。二是第二套房从轻征收的可能性很大。三是享受公共服务越多,征税越多,一、二线城市房产的税负将会大于三、四线城市;四是高档房被征收的可能性很大。五是税率不太可能像本文开头提及的谣言那般夸张,为避免增加老百姓税收负担,税率超过3%的可能性非常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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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经验是,从开发商通知的交房日期开始交物业费。建议提前准备,以免影响信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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