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前1、虚假宣传消费者在买房前的第一手资料往往是项目广告。表面上看,所谓宣传失真是消费者和开发商之间信息不对称,造成双方之间的误解,而背后藏着的却是开发商过于失真的营销包装严重误导消费者,这是涉嫌违反。消费者在购房时,要理性看待房地产广告,它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资料,不要盲信盲从。购房者应看清买房陷阱,到实地进行察看、同时要保留广告单、楼花等宣传资料,日后开发商若不兑现,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建议广大购房者掌握好二者的区别。2、缴纳诚意金买房注意事项就是看好自己的钱。诚意金是开发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客户收取的资金。其实,在中并无诚意金一说。从法律意义上说,开发商向消费者收取诚意金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大家认为缴纳诚意金换购房折扣划得来。然而,“这种折扣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甚至,折扣价比原价还要高。”业内人士表示。据了解,诚意金缴纳比例是销售定价的重要依据。在操作上,开发商从缴纳诚意金到正式销售有时间差,而这为开发商提供了操作空间。缴纳诚意金,没有享受购房服务。对于购房者来说这是十分不公平的。”3、捂盘惜售开发商用捂盘惜售的办法使利润**大化的花招早已存在,并伴随着楼市的火爆而愈发严重。“捂盘惜售”从字面意思理解,应该是“捂住楼盘,舍不得把房子拿出来销售”。从房地产销售来看,这种说法有点滑稽,因为还没有哪个开发商会“把房子存着,舍不得”把房子拿出来卖。实现销售是开发商的**终目的,但是选择何时销售则是开发商的一个销售手段,捂盘惜售所反映的本质是开发商对销售时机和推售节奏的选择。但被动的是,消费者遇到捂盘行为往往束手无策,只能坐看房价上涨。
全部3个回答 >购房有什么陷阱需要注意?
133****7570 | 2014-03-07 18:25:49-
138****4214 二手房买卖应该通过正规中介公司下载正规的网签合同,自己写的合同是无法办理过户的。合同对房屋的价格,税费如何承担,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违约责任做明确的约定 2014-03-10 17: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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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7239 买房当然要注意五个证。一个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第二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第三是建设工程开工证,第四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第五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叫“五证”。 2014-03-09 17: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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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2202 1:原房主看准你**心切、哄抬价格2:中介串联房主操控价格3:房屋产权不齐全或不具备上市交易条件4:房子的户口问题5:房子有哪些贷款问题 2014-03-09 1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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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8153 现在大环境下,找家大中介公司。我们都是为了以成交为目的。都希望短平快。也就是说提供**高效的办事效率。 2014-03-09 1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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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516 在百度搜:买房 陷阱 2014-03-09 09: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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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3088 买一手房的话就是看他五证全不全
二手房一般有中介帮你做的,你要看到产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中介会帮你去拉产调,核实信息的 2014-03-08 10:12:10 -
156****4259 看您要买新房还是二手房。1新房要看开发商有没有五证《预售许可证》《建筑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样基本就没有为题了。没有这五证,开发商就可能把交的房款捐款而逃
2二手房要看产权证是不是房主本人,要看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等,**好到管辖派出所去合适产权本人,如果不是本人,那可能就是一房两卖,倒是会产生很多纠纷,钱财丢失,人财两空 2014-03-07 21:32:37 -
135****7915 户口、租赁、价钱、 2014-03-07 18: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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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其实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2、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旦购房者看中某种户型、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售楼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订金别人就会买走,要求客户马上交付订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订金,售楼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五百到一千元的“小订”,并且签订认购协议书,然后要求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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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购房合同注意以下问题:1.买家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检查合同上有没有不公正条款,一旦发现立即当面指出,检查清楚前不要签字。若遇到在没有双方签字盖章的情况下,合同上的涂改是无效的,如果房东拒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款项,可以申请走法律程序。2.二手房交易以来,产权陷阱就是导致**多购房者中招的陷阱之一,产权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首先“卖房者”可能非二手房的产权人,这种情况应在签订合同前查明卖房人的身份,立即中止与之进行交易,因为其中可能存在欺诈,即使不是欺诈,购房人在履行自身义务后亦无法取得产权。其次,卖房者可能将房产用于抵押等,这种情况多出现在购房时没有立即交接产权,卖家在签订卖房合同后,再持产权证去银行抵押房产进行贷款,一旦几年后银行方面强制执行房产,卖家往往已经不知所终,购房者就只能吃哑巴亏。应对这种情况,购房者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上有没有双方何时交接产权证的时限,**好是当即付款后,当即交接产权。产权陷阱还有很多其他的形式,还需要注意,仔细甄别产权证,看看卖房者是不是真正的所有权人,而非仅为使用权人。还需要留意,房产在法律上有没有不允许自由转让的障碍,交易的二手房的用途是不是居住用房,或只是居住外用途房,如商业用途房甚至是工业厂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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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对广大市民来说是件大事儿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消费者的购买依据,也是双方权利义务的划分和未来的法律凭证。签合同需要注意一些什么,对于新手购房者尤其重要。 补充协议需平等协商 市民在购房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经常被开发商要求签订一个补充文本,有的条款明显是对开发商有利,可又不许更改,让购房者左右为难。 开发商起草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文本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应当是建立在双方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内容。因此,开发商起草的买卖合同补充文本不能修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购房者认为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不合理可与开发商协商要求改正。如购房者与开发商无法协商一致,购房者有权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 特别提醒: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应当要求开发商将准备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要签订的补充协议全部事先提供给购房者,购房者要对即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进行阅读和全面了解。 买卖合同内容要全 一些市民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协议书,也交了部分房款,这一纸协议是否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购房者常常疑惑不解。 现实中存在大量购房者与开发商只签订了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这些协议是否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主要看这些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是否具有《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且开发商是否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如果具备上述条件,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通常应当具备以下合同内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他事项。 五种情况可单方解除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也可能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比如房屋面积增加、办房证超时限等,是否可单独解除合同?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无法取得房屋的,购房者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1、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未告知购房者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2、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3、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4、交付的房屋的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5、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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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朋友说,买房要当心虚假广告,别被忽悠了。合同条款要仔细看,不懂的就问清楚。还有,多了解政策,别被限购限贷什么的影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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