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了。如果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需要妻子/丈夫签字。如果是婚后财产就需要签字了。一、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二、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离婚时房屋的分割按**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虽然是物权凭证,是证明房屋权属关系的法定凭证,但并不是意味着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的分割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6、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子女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突然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并拿出借据证实。对此,法院一般的做法是,首先看另一方的态度,如果另一方不承认,法院一般不对该债权债务是否成立进行实质性审查,因为债权人不能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同时,会告诉主张是借钱的一方可以另案起诉。7、房产证上有第三人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而是采取如下措施:(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 由当事人另案起诉;(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的分割在上述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证上有名字一方,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在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一方的前提下,另一方的权益法院是无力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另一方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判决一方给予适当补偿。
全部5个回答 >房产证上只有父亲的名,想加我一个,如何办理?
144****2862 | 2014-02-12 22:56:22
已输入 0 字
已有12个回答
-
151****2016 誰他吧,女儿也是继成人,如果将来你做了父母你就会理解父母了 2014-02-15 20:29:25
-
158****8985 可以的`提供户口结婚正到交易中心按照份额的买卖流程办理` 2014-02-15 19:13:04
-
156****8208 把房子过户给你 或者就是继承 2014-02-15 15:21:04
-
138****8628 加名字不需要太多钱的,手续费几百就可以了 2014-02-15 14:48:57
-
146****4479 以买卖的形式增加共有人,需缴纳房屋价值60万的50%,也即30万的契税,按1。5%税率计算为4500元。 2014-02-15 14:17:53
-
145****0448 答复如下:
1、这个问题应该属于房屋交易,即你父亲将属于她的50%的产权赠送给你。
2、办理手续的过程中应交纳房屋赠予公证费(300元)、评估费(评估价值的0.5%)、契税(评估价值的1.5%)、测绘费(1.36元/平方米)、登记费(80元/宗)及房产证工本费、共有权证工本费(各10元左右)。
我们这里直系亲属间的赠予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和所得税。
3、各地的做法可能有所不同,你可到当地的房屋登记机关或其网站详细了解一下。
祝好运! 2014-02-15 09:13:58 -
156****4236 将部分份额做买卖,或赠与. 2014-02-14 14:50:24
-
135****3487 直系亲属过户,只要几百元 2014-02-13 18:15:49
-
138****8016 正常买卖过户 交税 2014-02-13 16:05:58
-
146****3878 高的,算买卖交税的 2014-02-13 09:49:01
-
146****2318 1、加母亲名字:也就是父亲为妻加名,手续很简单,带齐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父母共同到房产中心申请即可办理,费用为100多元登记及工本费;
2、为孩子加名:手续就很麻烦,可以采用赠与或买卖的方式加名。
赠与的方式相当于父母将他们名下相应份额的房产赠与给两个孩子,费用有:公证费(按照受益额计算)、契税、登记及工本费等;可能会要求进行房产评估。
买卖的方式就是自定一个适中的房价,一定要适中,否则税务等部门不确认的,可能会要求进行房产评估,其余的与二手房交易一样。 2014-02-13 09:26:38 -
158****5154 楼主你好,如果你父母都健在,这需要他们的同意才能过户到你的名下。
如果他们同意办在你的名下,这种算是赠与,但也算是房屋交易行为的一部分。
首先由你父母双方写一个书面的赠与书就行了,赠与书上把房屋的情况、房屋的证号、地号、明确赠与的内容、和时间。同时三人向当地房产局提出交易(赠与)申请,办理相关事宜就行了。 2014-02-13 09:26:12
![](https://mimages.jiwu.com/images/v7.0/jlq2.png)
加入群聊
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