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随着城市建设发展步伐的进一步加快,政府尽可能新建更多的安置房,不断满足拆迁户的需求已迫在眉睫。【2】安置房不能免费入住。给当事人一些补偿后,当事人可以去购买安置房。【3】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那么取得房产证后,安置房的产权为70年。【3】一般入住后的5年,安置房的户主可以去办理房产证。
全部5个回答 >安置房产权是多少年mgk
157****7970 | 2014-02-06 17:30:31-
157****0776 安置房,是给临时居住的。今后要给你们安排住处的,并且合同上都明确写清楚时间和补偿事项的。一般拆迁可以选择要钱或者房子。当然有的也分房子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2014-02-09 09: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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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5778 物权法规定,七十年,不容置喙,板上定钉 2014-02-08 09: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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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404 小产权房不能上市交易,安置房满5年既可以上市交易 2014-02-07 09: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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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853 1、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2、拆迁安置房: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括征拆迁房屋的农户。 2014-02-07 09:11:07 -
144****4985 MGK是神马东西 2014-02-07 0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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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因各地补偿的类型、补偿标准不一以及征地拆迁的复杂情况,内容并不能完全针对您的情况,为节省您的时间,建议您拨打我们的免费律师服务热线,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北京创为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法律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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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是因原有房屋拆迁或农民被征地而来的房屋,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根据房屋交付使用时间起90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登记转移的。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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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 2、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3、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4、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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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参照《赤峰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结合2019年天山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实际,本着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征收主体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 二、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征收部门:旗自然资源局,旗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实施单位:天山镇人民政府,罕乌拉街道办事处,欧沐沦街道办事处 三、征收范围 本方案适用范围为阿鲁科尔沁旗2019年天山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区域内的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 四、签约期限 自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 五、征收补偿方式 征收住宅房屋,有两种补偿方式,即: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置换。 征收非住宅房屋、附属设施及其它附属物,实行货币补偿。 征收集体土地性质的公用巷道、空闲地,实行货币补偿。 村民宅基地的征地费用已包括在各户签订的补偿协议中,不再另行补偿。 六、集体土地的补偿 集体土地的补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由自然资源局依据年度规划,履行集体土地征收程序进行征用。征用的土地补偿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4号)相关规定,上述区域征地补偿执行标准为耕地水浇地70000元/亩,旱地30875元/亩;林地防护林27200元/亩,经济林34400元/亩;集体建设用地中的空闲地、公用巷道70000元/亩。 七、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一)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有证住宅房屋指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用途栏内标明为“住宅”的建筑物。 附属房屋指未依法登记,在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建设的结构为土木、砖木、砖混,檐高2.2米以上,跨度4米以上,承重墙体独立,门窗齐全的建筑物。 建筑容积率是指土地使用权证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土地使用权证所标明面积的比率。 1.货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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