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买房,中介一般都会要业主留一部分钱(5000以上)作为交楼押金,用来补缴业主没交的物业,水电,煤气等费用.如果你从中介手中买的,可以找中介负责.如果不是中介手中买的,除非合同约定,否则一般只有新业主自己缴纳.
全部3个回答 >买的二手房,原房主欠物业费怎么办?
134****2867 | 2014-01-25 16:14:12-
148****8526 那你当时买的时候怎么没去做物业交割?现在都过了两年了,谁给你还认物业费... 2014-01-28 12: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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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9275 就自己吃亏,交了就可以了, 2014-01-28 09: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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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5104 精辟回答:
1、继续与原房主联系,找物业公司要以前房主的联系方式,家庭住址,**好与原房主、物业公司和你,三方协商一下。(物业都有他们的信息)
2、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原房主,他实际隐瞒了过户当中的欠款没有缴清,他应该付缴清的责任,当然你要收集好证据,已交接过户时点为依据,或者以买卖合同为依据,跟物业共同,他们能证明此前所欠物业费、供暖费是多少,他们都有明细的,也有日期,当然此前房子不是你的名字自然就证明不该你交这笔费用!建议你直接起诉原房主,证据齐全必定赢了! 2014-01-27 20:52:01 -
157****0684 已违反合同的名义起诉原房主! 2014-01-27 13: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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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429 这个问题就看你当时买房子的时候是一个什么情况,是刚交的二手房还是业主在住,或者是有租客,还是买后业主在住,对于这个问题你是通过中介卖的还是自己买的,在房子交接的时候你没有去查吗?好好的协商一下。 2014-01-27 09:4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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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674 你好,这件事情,物业有责任,你有责任,当时中介也有责任,我是从事物业的,对于你们的物业费,是由你和上家协商的,物业只管收物业费。
上家知道物业费没付故意不说,中介作为熟练工应该提醒,也不说。你也不清楚情况就买了房。现在只有你找上家要回物业费,上家不给的话,只有诉讼可以解决。但是你又怕麻烦。问题出来了。现在700元。无论怎么样,物业肯定要找你要的。要么你跟上家打官司,要回钱,要么你自己出钱认倒霉。为什么物业有责任呢,因为你在缴纳后面的物业费时候,物业为什么不提醒,知道2年后你自己才发现?但是很庆幸,你房子买了2年,已经过了时效了,物业这个钱其实也要不回来了。
总之,这个钱就这么当这吧,你也不要去游泳了。谢谢,请采纳 2014-01-27 09:17:28 -
153****4761 自己交了吧,交接房屋的事没有做好,现在他不认没有办法。 2014-01-27 09: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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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2226 1.中介机构没有预留任何保证金,因此无法用来冲抵物业费。
2.我也找过中介机构,中介机构也找过原房主,原房主也不接他的电话。
3.要求中介机构负责的话,我也说过,中介机构说:你起诉吧,你也可以起诉我们。
补充2
1.打过12315电话,12315的意见是中介机构这件事没有办清楚,因此我可以投诉中介,由他们来协调由中介机构先交物业费给物业,再由中介机构向原房主追偿,但12315也说,他们的协调没有任何强制力。
2.找过房管局物业办,他们答应给协调,但说自己协调也没有任何强制力。 2014-01-26 09:15:45 -
135****3054 给他结清房款之前,你就应该查清所有的费用他欠不欠呀,水电煤气物业采暖等等,欠的都让他结清,不结的从房款里扣,房款都结完了,再找就费劲了吧。 2014-01-26 0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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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7605 1.协商不成起诉。
2.起诉原房主.
3.以违反合同的名义。
4.当然强制执行。
5.起诉费用可以由被告承担。
6.看法院的速度 2014-01-26 09:09:44 -
142****2483 自己交了吧,交接房屋的事没有做好,现在他不认没有办法。 2014-01-25 16: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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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付房款时留物业交割保证金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建议买方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并且可以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在北京一般是2万。直到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买方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方承担物业欠费经济损失的风险。2、没留物业保证金这么做!(1)找中介如果房屋是通过中介交易的,可以先行找中介垫付,让中介去找原房主追缴物业费,但是只要极少数中介公司可以做到,能不能找回还要看你找的是否是靠谱中介。(2)依法拒绝缴纳《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因此,对于这部分费用的,如果买卖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没有约定,应当由原业主承担。物业与新业主之间形成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对于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应向原业主追缴,新业主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物业公司现向新业主追缴拖欠的物业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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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避免原房主拖欠物业费赖账而产生纠纷,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应在办理过户前就要求卖方结清的费用,交接之前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并且将这一条款写进合同。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应在付房款的时候留出部分尾款,作为物业交割保证金。直到买卖双方物业交割顺利完成,买方才把这笔钱交付给卖方。若卖方恶意拖欠物业费,可直接用物业交割保证金支付物业欠费,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买方承担物业欠费经济损失的风险。另外,在合同中写清楚,过户前卖家要结清所有费用,包括水费、电费、物业费等等。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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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二手房是否应该支付房东原来缴的物业费: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前房主所拖欠的物业费是前房东与物业公司基于原来的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现房主与前房主在房屋转让合同中并未对物业费的承担主体进行约定,且房屋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因此,物业公司无权要求现房主缴纳前房主所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在购买二手房时,在确保房屋质量的同时,一定要先查清原房主是否存在拖欠费用的情况。如有欠费现象应要求卖方及时结清,并在转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同时,买方也可通过预留押金的方式避免产生此类纠纷。比如,在签订合同时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定数量的押金,在房屋交付后,买方携带产权证到水电、物业等部门变更合同主体,若卖方隐瞒事实,存在欠费情况的,又拒不补交时,买方可以用预留的押金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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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二手房原房主拖欠物业费,先了解情况,再和原房主沟通解决。如无果,可咨询中介或物业,确保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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