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二手房**比例是经过银行对房屋状况及贷款人信用等综合评估后而定,**比例**低为评估价的30%。一手房**计算方式:**款=总房款-客户贷款额贷款额=合同价(市场价)x80%(首次贷款额度**高可达80%)二手房**计算方式:净**款=实际成交价-客户贷款额(净**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中介服务佣金的**款)贷款额=二手房评估价*80%(首次贷款额度可达80%)贷款额估算方式,可用合同价*85%,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
全部3个回答 >南京买房****低多少?有人知道吗,麻烦知道的亲帮忙解答一下,谢谢了
141****6608 | 2013-11-10 19:31:29-
153****6245 南京首套房****低30% 2013-11-10 19:3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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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1822 南京首套房**比例一般都是30%及以上。 2013-11-10 19:3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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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7019 根据南京贷款买房执行的差别化信贷政策来看,南京首套房**比例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首套房指购买仅拥有一套住房,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我国城市居民购买第一套住房享有按揭贷款利率优惠。 2013-11-10 19:3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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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二手房**比例是经过银行对房屋状况及贷款人信用等综合评估后而定,**比例**低为评估价的30%。一手房**计算方式:**款=总房款-客户贷款额贷款额=合同价(市场价)x80%(首次贷款额度**高可达80%)二手房**计算方式:净**款=实际成交价-客户贷款额(净**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中介服务佣金的**款)贷款额=二手房评估价*80%(首次贷款额度可达80%)贷款额估算方式,可用合同价*85%,预估出大致评估价格。首套房贷是指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第一套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购房者在南京想要按照购买“首套房”享受贷款优惠,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凭南京市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件,到所购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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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本人或其配偶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其所在单位均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有资格申请贷款。(二)具有本市的常住城镇户口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件。(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个人信用良好、有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具有符合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五)具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证明材料。(六)具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能够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有效足额担保。(七)符合申请时效要求。购买新建住房的,从签订购房合同及预付购房款之日起一年以内;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未竣工的,以规划部门许可证批准之日起一年以内;购买二手房的,以契税票据和房屋产权证核发之日起一个月以内;使用公积金贷款偿还商业银行贷款的,贷款期限不应超过商业银行批准还贷年限。(八)借款人为他人提供贷款第三方保证尚未解除保证责任的不能申请贷款;贷款未还清或未达到贷款信用审核标准的,不予办理贷款。(九)购买经济适用房以其子女名义申请贷款,房屋产权人必须出具同意将房屋用作贷款抵押的具结书;父母子女联名购买自住住房必须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关系的认定,以户口薄、户籍管辖部门出具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认定方式为准。(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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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地区职工根据单位性质的不同,缴存比例分为三种:机关及事业单位的缴存比例为10%;外商、港澳台商企业的为10%—1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他企业,缴存比例为8%—12%,企业单位可以根据企业经营效益状况,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获批后即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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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新政策,还是和以前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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