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全部3个回答 >农村房屋赠与过户费用 法律规定不可以转让非本集体人,是这样吗?
144****6355 | 2013-07-25 10: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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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7897 房产赠与过户分为很多类别,其中农村房产赠与过户及费用和城市房产赠与过户及费用差别很大。农村房产赠与过户及费用要缴纳公证费、评估费、登记费、印花税。农村房产赠与过户及费用中,赠与住房的受赠人还将全额征收契税;但是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与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受赠人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是,需按照20%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个人所得税。 2013-07-25 10: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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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赠与是指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移给他方的法律行为。自然人作为房地产赠与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赠与房地产,赠与人与受赠人应当订立书面房地产赠与合同。房地产赠与合同的生效时间为产权转移登记时间。 附条件的赠与,受赠人不按约定条件履行的,赠与人可要求受赠人履行所附条件中规定的义务,或者撤销已经登记的赠与。所附条件不能履行或者不需要履行的,赠与人不能撤销已生效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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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业税。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2、附加税。附加税是有赠与人负担的,只有在需要征收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的前提下才会征收,按应缴纳营业税的一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为: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3、契税。赠与房产的领受人需要全额缴纳契税,按照3%的比例缴纳。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4、印花税。印花税,是需要全额缴纳的,由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0.05%的比例缴纳。5、个人所得税。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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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国有土地,农村土地属于集体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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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需签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缴纳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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