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当事人约定逾期交房不解除合同,但如果存在合同法第九十三条、第九十四条规定的,合同当事人可以依法解除合同。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全部5个回答 >贷款银行不审批,买方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吗?
154****3288 | 2013-05-06 17: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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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2223 要看合约责任是谁 2013-05-06 17: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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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7918 单方解除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当事人一方具有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的是合同主要义务;
3、经另一方催告;
4、迟延履行的一方在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其主要义务时,另一方在催告后,并不立即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而应当在催告后,经过一段合理的期限,以使迟延履行的一方有足够的时间履行其主要义务。 2013-05-06 17: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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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两个月前,我与一家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约定**30万元,其余70万元由公司帮助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孰料交付了30万元后,当地出台的新政策规定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而我恰恰是外来人口。由于无法办理按揭贷款,公司遂要我全额付清房款,可我又确实没有支付能力。请问,我能否要求退房退款? 回复:你有权要求退房退款。一方面,新规出台属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就当地出台的“对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的规定而言,你和公司无法预见,也不能左右或者规避,无疑属于不可抗力。而合同法第94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另一方面,该购房合同生效要件并未成就。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你与公司约定只付30万元**,其余70万元房款依靠银行按揭贷款支付,实际上就是将银行按揭贷款作为履行合同的条件。正因为银行拒绝办理按揭,且你并没有不正当地阻止银行办理按揭,也即没有法律规定的“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应视为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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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可以,定金没得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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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住房限购政策不属于《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在合同签订后由于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致使购房人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属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应予支持。出卖人应当退还购房人购房款或者定金,但是不适用违约责任和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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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时,如果因贷款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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