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在法律上仅作为一种预付款的性质;是预付款的一部分,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不具有担保性质。合同履行的只作为抵充房款,不履行也只能如数返还。
全部2个回答 >买房前要交定金,一定要交的么?能退么?
138****8606 | 2013-04-24 17:53:55-
151****6253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013-04-24 17:5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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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003 定金,指合同当事人为保证合同履行,由一方当事人预先向对方交纳一定数额的钱款。 2013-04-24 17: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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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买房不一定要落户。外地人想在南京买房(六合、溧水、高淳除外),只能有以下三条路选择其一:1、符合人才购房资格的,开具《人才购房证明》;2、3年内在南京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4个月(不可补缴);3、在南京落户;注:从2021年6月28日起,非南京户籍无法通过,学历+普通劳动合同,的方式在南京主城开具普通购房证明。另附南京满足什么条件可以开购房证明:一、缴纳社保或个税满2年。买房人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的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补缴的社保不算。注:社保证明网上打印,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到市、区、街道等社保服务窗口办理网上注册手续后,登录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打印(工作日8:00-20:00)。个税证明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到办税服务大厅开具。二、人才可直接开购房证明,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45岁以下;2、本科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3、提供与在宁(指定的人才单位)也就是人才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4、在职证明三、如果想在高淳、溧水、六合(大厂除外)买房,也可直接开购房证明(只能在这几个区买房)。1、高淳区,外地人只需居住证或者用工劳务合同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直接办理购房证明。2、六合区(大厂除外),外地人有南京居住证、持有大专学历可直接开购房证明。3、溧水区,全日制专科学历(专业技术初级、高级工)及以上人才、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溧水无自住房、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单位为其缴纳社保或在溧水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可由企业统一申请人才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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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交了,只要没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就可以退。如果签订了预售合同,是可以退的,不过要想办法,你就一口咬定房子怎么怎么不好,自己很不喜欢之类的,总之非退不可,开发商不可能敢吃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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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定金能退么?答
啊,交给中介的钱不能称为定金,只能算意向金,交那个钱就表示你有意向通过他们中介来成交过户这套房子,只要那个钱还在中介手里,就只能算为意向金 不能称为定金,是可以退还得(如果不退就是黑中介,一定不能放过),如果他已经转交给房东了,就是定金了。如果你问中介的要,他一定会有理由不退还,你可以跟他说:“中介没有理由也没有权利收取这套房子的定金,因为你不是业主,我也不是向你购买,只是通过你购买。我交钱给你只是表达一个我的购买意向,由你想业主表达出我的意向,所以这个钱不能叫做定金,只能算意向金,是意向金就一定得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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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 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按照建设部、财政部1998年联合出台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物业维修基金一般是通过建立双向筹集的渠道来收取的,现各地规定有所区别,但一般分为以下两种情况:a、公有住房的维修基金由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售房单位按照一定比例从售房款中提取,原则上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b、商品房的维修基金由建设单位与购房者双向筹集,建设单位按照房屋综合造价提取一定比例(多层住宅提取2%,高层住宅3%)的维修基金(纳入住宅成本);购房者按购房款的2%一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基金(我市规定为按建筑面积多层为18元/平方米,高层为40元/平方米缴纳)。3、业主不缴纳或续筹应分摊的物业维修基金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可按法律法规或业主公约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经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催缴,业主仍不缴纳或续筹应分摊的物业维修基金的,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每日加收应缴纳费用2‰的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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