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不于执行时向检察院控申处反映.自己无权执行.如果方法不当,可能会更麻烦.
全部5个回答 >房改房的债权人有哪些?
136****1170 | 2013-03-07 11:12:08-
131****8793 目前在二手房交易中,主要有以下几种税:1、契税,是由房屋承受人所应承担的税收,普通住宅税率2%,非普通住宅税率4%。2、地税,它主要按照房产行政的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在购买房屋未满两年出售的须承担的税收。它由营业税、印花税、教育附加费等构成,为合同价格的5.56%。 另外,二手房交易中的费包括:1、交易服务费,由买卖双方承担,住宅为3元/平米、非住宅5元/平米、房改房买卖双方各100元。2、登记费,由买方承担。住宅按套收取80元/每套、非住宅按宗收取(100平米以下200元;100 500平米400元;500 1000平米600元;1000 2000平米1000元;2000 5000平米1500元;5000 10000平米2000元;10000 20000平米4000元;20000平米以上10000元),房改房买卖登记费为40元。3、测绘费,凭证交易的收取配图费20元。4、工本费,每增加一本共有权证收取10元工本费。 2013-03-07 11:12:19
-
答
-
答
以物抵债。债权人和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约定以物抵债的,由于债权尚未到期,债权数额与抵债物可能在价值上存在较大差距,如果此时直接认定该约定有效,可能会导致双方利益显失公平。所以在处理上一般会参照《物权法》关于禁止流押、流质的规定,否认该这种情形下以物抵债约定的效力。以物抵债,系债务清偿的方式之一,是当事人之间对于如何清偿债务作出的安排,故对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履行等问题的认定,应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基本原则。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可能构成债的更改,即成立新债务,同时消灭旧债务;亦可能属于新债清偿,即成立新债务,与旧债务并存。基于保护债权的理念,债的更改一般需有当事人明确消灭旧债的合意,否则,当事人于债务清偿期届满后达成的以物抵债协议,性质一般应为新债清偿。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般超过三次就不会再拍卖了,会采用中介放售,或由有意向购买的债权人竞价的方式处理。对于这种问题,参与竞价是比较容易降低风险的方式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三、是否为小产权房也很容易判断: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是要"五证"俱全的,可以按揭,而小产权的房子不会在交易市场备案和交易的,也不可按揭贷款购买的。2,大产权的商品房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性质的(可以办理出《国有土地使用证》),小产权多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办理不出《国有土地使用证》的)。3,大产权房是可以办理出预售证的,而小产权房是明令禁止买卖的,更不用说没有预售证了。4,大产权房是可以网签,在房管局做备案的,小产权不能在房管局做备案的。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务人到期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债务人逾期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可以拍卖、变卖房产,债权人竞价取得房产的,可以不通过债务人直接过户。
全部3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