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或一方已故、离异的单身居民)与未成年或未婚且年龄在33周岁(不含)以下的子女组成的家庭,并同时满足经济适用房其它条件可以申请
我离异带着女儿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155****0976 | 2013-01-04 18:0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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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3692 我也在了解申请经济房的问题,南岸区房管局居然说只有公租房,没有经济适用房。TNND,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加我QQ:86204016。一起想办法吧 2013-01-06 15: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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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9961 必须同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1)家庭成员具有城区(二环路以内)常住居民户口(含符合城区二环路以内安置条件的军人)。(家庭成员包括:符合法律规定夫妻;同住一处并在同一户籍内的子女、父母和其他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人员);(2)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15平方米(含)的住房困难家庭;(3)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者、未单独立户的已婚或离异人员因无房而实际与父母同住3年以上,可分户申请。 2013-01-04 18: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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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一直有政策,已经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能再购买其他住房。可以在经济适用房取得房产证5年以后,向房管局缴纳土地收益金,将你的经济适用房变成全产权的商品房,就可以自由买卖了,也就不用受经济适用房相关政策的约束了。2、经济适用房的出卖分为两种:一种是已经住满5年的,另一种则是尚未住满5年的。具体时间以购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的时间或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的发证时间为准。3、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 4、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 以上是经济适用房的出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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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你具备这些条件不。1.五城区(包括高新区)正式户口; 2.家庭年收入在规定的中等偏低收入线(家庭年收入3.8万元/年)以下的; 3.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 4.未租购公有住房或者其他政策性住房(包括解困房、安居房、广厦房、 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建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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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单身(含离异(或丧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必须是无房户。您原婚姻存续期间曾购买过商品房,故不符合我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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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啊还有些具体的条例你可以百度一下看看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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