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析产后房子归男方,现在名下无房,符合其他申请条件,可以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杭州市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二)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三)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 平方米(含);(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审核时市统计局尚未公布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照其公布的前一年度数据确定)。
在离婚前我和前夫买过一套房子,房产证上面的名字是前夫及他的爸爸,是否影响申请经济适用房?
132****5987 | 2012-12-27 14:5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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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2171 根据《杭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单身(含离异(或丧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必须是无房户。您原婚姻存续期间曾购买过商品房,故不符合我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 2012-12-27 14: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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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离婚协议以及男方死亡证明,可以办理过户手续追问男方家人现在拒绝拿出死亡证明追答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追问现阶段我首先要怎么做呀?追答对方不协助,你可以直接委托律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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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和他已经离婚了 在法律上没有任何关系啦 至于房产嘛 你婚前有没有签订离婚协议书什么的,如果没有 那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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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相关的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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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计入申请家庭现有住房面积: (1)家庭成员私有房产(包括与他人共有房产部分); (2)待入住的期房(含拆迁安置房); (3)五年内已过户的自有房产; (4)五年内因拆迁领取货币补偿款的,其原已被拆除的房产; (5)五年内离异的家庭成员,原人均房产面积; (6)其他房产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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