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验楼再缴费、办理入住手续是收楼的正常程序,但目前发展商能让买家先验楼后办手续的并不多。通常的做法是让业主先在收楼文件上签字,再发批条,让业主到物业管理处去拿钥匙。等业主进得房去,发现货不对板,申诉起来也软弱无力——负责任的发展商会积极善后,无良的则会实施“拖字诀”,让买家劳心劳力,这对买家来说是不公平的。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买家应事先在购房合同中特别约定先验房后收楼,另一方面如合同已成事实,则可采取在收楼文件上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或“楼房状况未明”等字样。
全部3个回答 >房屋验收的时,开发商需要提供哪些验收房屋质量有关书面材料?
155****3059 | 2012-12-28 14:33:33-
133****1640 开发商需提供给业主的验收房屋质量书面材料有: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 2、整栋楼的《无锡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一项都不能入住的。同时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注:只有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对开发商产生严格约束作用,开发商因此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 3、《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 4、《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 5、《保修卡》。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详细细节须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具体规定) 6、《住户手册》 注:上述文件均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012-12-28 15: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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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房屋质量有关书面材料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2、整栋楼的《无锡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一项都不能入住的。同时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注:只有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对开发商产生严格约束作用,开发商因此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3、《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4、《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5、《保修卡》。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详细细节须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具体规定)6、《住户手册》,注:上述文件均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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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在验收房子的时候,开发商要提供一些证件,比如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土地使用权证和预售许可证之类的。这些证件好像挺重要的,具体我也不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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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验收时,开发商需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面积实测报告等关键文件。这些文件是房屋质量合格的证明,也是购房者维权的重要依据。数据显示,90%以上的房屋纠纷都与这些文件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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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并且还要看原件。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核验合格证书(填发时间、盖章单位、工程名称等是否清楚、协调);2、整栋楼的《无锡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一项都不能入住的。同时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例如消防设施等。(注:只有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才能对开发商产生严格约束作用,开发商因此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3、《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4、《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5、《保修卡》。根据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详细细节须见《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具体规定)6、《住户手册》注:上述文件均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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