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期限届满而又没有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回房屋;因承租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出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有权收回房屋。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逾期不迁出的,除可要求承租人加倍交付租金,如造成出租人损失的,要求承租人负赔偿责任外,出租人还可要求区主管机关向承租人发出限期迁出通知书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房屋出租期内,出租人死亡产权转让变更时,原租赁关系如何处理?
143****1915 | 2012-12-24 17:14:50
已输入 0 字
已有1个回答
-
158****5424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租赁房屋的共同居住人要求继承原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出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或终止,或因出租房屋的产权转让变更,其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应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2012-12-24 17:14:58
相关问题
-
答
-
答
出租方的主要义务有: (1)修缮房屋。为保证承租人安全和正常使用,出租人应负责租赁房屋的修缮,包括零星维修和大修。大修后,出租人有权因房屋质量提高而适当提高租金。经同意由承租人修缮的,可以修缮费用充抵租金。 (2)缴纳房产税。除另有约定外,房产税一般由房屋出租人缴纳。 (3)出租人处分租赁房屋,应提前通知承租人。承租方的主要义务有: (1)按约定交纳租金。租金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没有规定的,依公平合理原则由双方议定; (2)合理使用和维护租赁房屋。不得私自转租转让,不得用于违法活动; (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
答
注意对方是不是房屋产权人,还是转租给你的?如果是转租要经过房东的同意。其次看看有没有房屋租赁登记证。审查完主体资格还要看合同内容,注意字句的歧义或免责条款。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原来的出租合同规定不得转租的话,他的转租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你起诉,你肯定赢,第三方的损失和你没有关系,只和出租人有关
-
答
说到法律责任共产党说你需要承担那你多多少少责任肯定是有的了,传销连国家都拿他没办法,都调查不出个什么结果来,你说出租个房子要调查过是不是搞传销的也许有点难度,本来搞传销的就善于忽悠人,你想想怎么去调查呢!但是在明知是传销的就不要给自己添这麻烦了。法律在没有碰到它的情况下是什么都不是,但是当事情发生了,触犯到法律的了那怎么都会有点牵连的了
全部5个回答 >
买房交流
363
人正在讨论运城楼市
运城买房交流(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