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以进行起诉,也可以进行报警,不过需要您拿出证据才可以。望采纳,谢谢
全部3个回答 >未经业主同意,私自挪用维修基金是属于违法的吗?
143****0801 | 2012-12-11 15:36:08-
148****9919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中都有相应的规定禁止挪用专项维修资金。如果挪用情况严重的,会触犯我国的刑法,等待挪用者或非法使用者的将会是严厉的法律制裁。 2012-12-11 15:5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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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 : (一)房屋维修基金的计算 新建商品房首期维修基金,房地产开发商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3%-4%缴纳;购房者按照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的2%-3%缴纳向开发商缴纳房屋维修基金。开发商代为收取的房屋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二)房屋维修基金的使用范围 房屋维修基金,用于房屋保修期满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公共设施设备的大中修以及更新改造工程。 房屋主体承重结构部分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公共部位是指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公共设施设备是指房屋及相关配套区域内、由业主共同拥有并使用的上下水管道及设备、配电线缆及设备、电梯、公用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渠、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其他共用设施设备等。维修基金由房管局代管,申请过程较为复杂。 建设部的管理办法规定了,在维修基金闲置时,除了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此外,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管理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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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经过所涉及到的所有占维修部分的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即可,不需要全体业主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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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维修基金账户启动的范围。简单的讲,每一户都有自己的独立账户,根据维修涉及利益户数启用。如一栋楼,3个单元,每单元一梯两户。如果,楼顶漏水的维修只在某单元的一户顶层范围内,启用这个单元的所有业主的维修基金,其它单元的不涉及;如果真个顶层都需要重做处理,启用整栋楼的业主账户,不同楼的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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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之规定,业主安装防盗网,在不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或损害其他业主合法权利情况下,可以自主使用且不受物业干涉。物业主张拆除防盗网,应当就该防盗网会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损害其他业主合法利益、影响外在美观等方面存在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否则其主张不能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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