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钱,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各自父母的出资按份共有,但当事人有约定例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自己的孩子购买房子,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规定,是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是夫妻个人的财产。婚后父母全部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离婚的时候是出资父母对自己孩子的赠与,这个房产应该是出钱人父母孩子的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也不能进行分割。这么分的原因是我国的国情,父母出钱买房,为的是自己的孩子过上美好的生活,才会花那么多钱给自己的孩子购买房子。如果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不会有公平了。父母给自己买的房子是自己的小家,是自己伤心时候的安慰地。
双方共同出资,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
157****9070 | 2012-12-04 17:44:59-
135****6979 提供出资证明,确认所有权,然后才能够按照共有财产分割,具体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2012-12-04 21: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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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6938 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2012-12-04 17: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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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按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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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按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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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后父母出资买房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方法:第一、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只能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不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二、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除非有证据证明婚后父母一方出资买的房子是赠与自己的子女的,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三、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购买的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享有房子的所有权。也就是说,在离婚房产分割时,应该考虑父母的出资额进行分割。第四、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房产分割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双方针对房产另外有约定。第五、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父母的子女,离婚房产分割时,房产应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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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民律师云南玉源律师事务所主任 读者提问: 2004年,我与丈夫孙某结婚,后,其母搬来与我们同住。2006年,我们用孙某婚前个人所有的两间铺面在婚后出租两年所得的租金20万,加上夫妻二人的积蓄,以及我从亲戚处借来的钱,在玉溪某小区与开发商购买了一套住房。购房合同上的购房人是我们两人的名字,但交购房款的相关发票上只有孙某的名字。2007年孙某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时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所有权人只登记为孙某。而今,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孙某提出要和我离婚,并称该房屋是用其原来所有的铺面租金收益和他母亲给的钱购买的,是他和他母亲的共有财产,我没有所有权。请问该房屋能否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我是否有权分割? 律师解答: 该房屋应确认为你们夫妻的共有财产,不是孙某和他母亲的共有财产,你完全有权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除法律明确规定或夫妻双方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只归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外,夫妻或夫与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有财产;**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同时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在你所反映的问题中,首先,该房屋是以你们夫妻名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的,无论房产证上的所有人登记为你们夫妻二人还是只登记为丈夫孙某一个人,除非你们之间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只归孙某一个人所有,否则依法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其次,关于孙某提出用其个人所有的铺面租金收入购买房屋的问题,该租金收入是其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不属于孳息和自然增值,所以这20万元租金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不属于其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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