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说,如果房子有质量问题、面积不对或者开发商没给齐证件,我们是可以拒绝收房的。但具体的情况我也不是很清楚,可能需要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全部3个回答 >交房合同中所说的“正当理由”主要是指那些理由?
147****8927 | 2012-11-30 16:40:43-
145****4238 这里所说的“正当理由”主要是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理由。其他原因,如疾病、外出等,由于买受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交房手续,因此,不构成“正当理由”。 2012-11-30 16:4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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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是有时候物业的行为也的确气人,并没有尽到妥善进行物业管理的义务。事实上,业主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八种情况业主是有正当理由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一、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二、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三、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四、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停拒缴,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五、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缴;六、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缴。七、因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八、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缴;因此,遇到上述情况时,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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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但是有时候物业的行为也的确气人,并没有尽到妥善进行物业管理的义务。事实上,业主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是有权拒绝缴纳物业费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有八种情况业主是有正当理由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的:一、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因此延迟收楼的,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二、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业主可拒交;三、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四、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停拒缴,但要有有力的证据,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五、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缴;六、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缴。七、因房屋质量问题未交房的,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八、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业主可拒缴;因此,遇到上述情况时,业主有权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费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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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要求赔偿违约金,不然大家都不要签收房子,团结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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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 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八、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十、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退房注意事项: 先与开发商协商,如果满足合同约定的退房条件,**好还是先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这样可以省去诉讼费用。如果开发商提出的补偿条件能使业主满意,业主可根据自身情况收回退房要求,或在开发商协助下办理退房手续。如协调未果再选择诉讼或仲裁。 业主未在合同中约定退房条款,但符合法定退房条件,法院也会支持业主的退房要求。对于未经合同约定也不在法定范畴内的退房请求,建议业主应先找开发商协调。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提出诉讼,法庭鉴定过程相对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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