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楼如果没被写在房产证中,就意味着是赠送的面积,如果写上了就和住宅一样的性质。
全部3个回答 >房产开发商说赠送阁楼但不在合同上体现?是这样吗?
132****6999 | 2012-11-19 11:20:21-
135****9148 根据有关规定,楼房规划设计有阁楼、有室内(外)楼梯、可以正常使用、层高达到规定标准,房管局出具的测绘图上就会标准阁楼及其面积;如果只是规划设计有阁楼,但建成后不符合有关的标准,测绘图上只是标注为附属物位置,作为附属物处理,不会标注为阁楼及其面积;规划设计没有但已建成的的阁楼之类的建筑物(附属物)国家不予认可,房产测绘图上也不会标注。如果所购楼房规划设计有阁楼,就应该交易合同中清楚地约定,清楚地标注位置、面积(符合标注面积的条件)。 2012-11-19 11: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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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于2.2米的面积根据国家规定本来就是不符合商品房出售的标准的额,但是阁楼高度等于或高于2.2米的部分应计算其建筑面积,这部分面积就应要求开发商保证能够进行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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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说的赠送花园,实际上是赠送了土地使用权,这显然是侵犯了其他住户的合法权益,所以,你一定要将潜在的法律风险及违约责任写进购房合同,以免发生纠纷时,有理说不清。但即使如此,花园的面积也不能计入产权,业主只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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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不能便宜,很多买房者就希望开发商能多给些优惠,于是就有了赠送面积促销,众多购房者常常被吸引住,可是这背后更多的是法律问题,众多置业者们不了解就盲目签约,后续带来的问题也让人头疼不已。 一、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你该得的。 另外,开发商经常会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其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大家都知道,顶楼和底楼的房子是**不好卖的,但有了这些附加条件,难免不会犹豫一下。 二、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 赠送面积越大,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是赠送面积并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三、赠送面积存在的隐患 1、赠送面积虽好,但还是得看是否实用。一些“赠送面积”譬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 2、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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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首先弄清开发商有没有权利赠送。 二、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的范围、年限。 三、合同中应约定赠送标底物的维护、维修的费用由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