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需办理审查注销手续:1、因出国留学、外地定居、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2、符合合同条款中有关解除合同约定的;3、合同条款信息录入有误的;4、因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原买受人需变更为另一方的;5、多个买受人共同购买同套商品房,其中部分买受人解除房屋买卖关系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全部2个回答 >哪些情况下可以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注销?
146****1975 | 2012-11-08 10:32:52-
147****0062 6、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因出国留学或定居原因导致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国外入学通知书或定居许可证明、护照、户口和身份证、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大使馆签证等相关资料,方可办理。 7、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因工作调出本地原因导致退房需注销合同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公安部门全家户籍转出、双方单位转出和接受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等相关资料,方可办理。 8、患重病允许“毁约”。房者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发现自身或其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急需医疗资金导致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市级以上医院的重症诊断证明、病例及治疗费用明细单,并经调查核实后,方可办理。 9、适用房的合同备案注销、更名,因申请人特殊情况和项目建设原因,除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另需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出具相关意见后方可办理。 2012-11-08 10: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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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1410 1、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所购房屋因质量存在问题(出现严重漏水、房屋安全隐患等),要求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市、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或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认定书或鉴定书,方可办理。 2、屋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因其中一方违约而发生纠纷,经法院、仲裁机构判决或裁定后退房需注销合同备案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已生效的判决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裁决书等相关司法文书,方可办理。 3.、公安、检查部门要求协助办理相关案件,需注销合同备案的,应出具纪检、公安、检查部门的正式函件,方可办理。 4、交付公告或公布之日起90日内,购房者在所购项目中另换购商品房,需注销原所购房屋合同备案的,应先提出申请,经房产管理部门同意,将新换购的商品房合同备案后,方可办理注销原所购的房屋合同备案手续。 5、贷款办不妥能退房。购房者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定之日起30日内,因贷款购房手续未获相关金融机构批准,需注销合同备案的,除按审核流程提供相关资料外,需提交金融机构支行、市级分行(总行)的两级审核未经批准的证明材料及开发商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发票,方可办理。但如果退房人拥有两套(含所购商品房)及以上房产需注销合同备案的,必须按二手房交易转移登记规定的,先行缴纳相关税费(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提交缴税票据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2012-11-08 10: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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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根本违约是可以要求解除的,合同解除的赔偿是需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的,一般都是违约金和损失《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条释义】【法条要点: 违约责任】【法条提示】◆司法解释**高人民法院关于安庆市康宅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杨新潮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复查一案请示的复函◆典型案例郑雪峰、陈国青诉江苏省人民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高人民法院公报》2004年第8期)(引用文档:法规(11)篇【司法解释(2)篇】 案例(1311277)篇 实务指南(42)篇 专业文章(8)篇 文书模版(1)篇 问答(3)篇 案例评析(126)篇)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条释义】【法条要点: 预期违约】(引用文档:法规(2)篇 案例(28354)篇 专业文章(1)篇 问答(1)篇 案例评析(2)篇)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法条释义】【法条要点: 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引用文档:案例(349535)篇 实务指南(14)篇 专业文章(1)篇 案例评析(17)篇)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法条释义】【法条要点: 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法条提示】◆典型案例新宇公司诉冯玉梅商铺买卖合同纠纷案(《**高人民法院公报》2006年第6期)(引用文档:法规(4)篇 案例(9986)篇 实务指南(3)篇 专业文章(4)篇 案例评析(8)篇)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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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时候可以办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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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并经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解除合同的;(2)买卖双方同意同一项目内调整合同标的物的;(3)买受人办理房屋抵押贷款手续未获批准,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4)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原因急需资金,无力支付后续购房款项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5)因商品房规划设计变更,或工程质量等原因导致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6)因合同约定的原因导致买卖双方解除合同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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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理说,一旦签了房屋买卖合同就必须履行,然而“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要真是履行不了,合同是否能够解除呢?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商品房买受人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行使解除权,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1、 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时,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按照《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2、 开发商将商品房出卖后,又将同一房屋进行抵押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按照《解释》第八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此外,买受人还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3、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按期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按照《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4、 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买受人知情后可以解除合同。按照《解释》第九条第二项规定,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5、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按照《解释》第十三条款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6、 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也无处理约定,且面积误差比超出3%,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按照《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面积误差比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7、 出卖人迟延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期满出卖人仍未交房,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按照《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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