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权就是房地产登记机关对房地产权利的确认。即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权利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权利归属的过程。
什么叫“确权”?
138****9739 | 2012-11-08 10:00:49-
132****8749 确权就是房地产登记机关对房地产权利的确认。即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经过房地产申报、权属调查、地籍勘丈、审核批准、登记注册、发放权利证书等登记规定程序,确认某一房地产权利归属的过程。 2012-11-08 10:01:00
-
答
-
答
我也不晓得哎。
全部2个回答 > -
答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每户村民拥有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确定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如下:(1)符合当地政府分户建房规定而尚未分户的农村居民,其现有的宅基地没有超过分户建房用地合计面积标准的,可按现有宅基地面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2)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3)接受转让、购买房屋取得的宅基地,与原有宅基地合计面积超过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允许继续使用的,可暂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继承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4)农村专业户宅基地以外的非农业建设用地与宅基地分别确定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完善,人们对土地的使用权也慢慢地体现了出来。通过上面上述,相信你对什么是宅基地的问题也有了一定的认识,在今后处理宅基地问题上,还是要注重国家土地使用的相关规定,合理的使用个人的土地使用权。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农村房产确权是指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确定。土地确权机关及主管确权机关是指依法有权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行政机关。依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确权的权利主体为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也就是说只有乡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才具有确认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权力。主管是指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具体承办部门。土地管理部门做为人民政府的职能部门,具体承办确权工作,对确权的意见和建议,要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决定。
全部5个回答 > -
问 什么是产权确权答
1、产权确认即确认房屋产权的归属,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2、依照《房屋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无论是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还是共有房产确认,均有当地房屋登记机构即房地局完成,故确权是房地局做出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在被依法撤销前,对法院也有约束力。3、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即确权发证,且产权证具有惟一性,是您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3、法院的司法判决是对房产权属的确认,不具有确权性质。 综上所述,产权确权是行政权,司法权对房屋不具有确权性质而只能是对有关事实的确认.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