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看这房子的产权到底是何人,如果是大哥一个人的名字,就不算作父母遗产来支配,继承权也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啊,先认定此房是否在遗产之列
全部5个回答 >房子是父亲的名字,已去世,怎样把房子过户到我的名下?母亲和哥哥已经同意
144****3636 | 2012-11-05 15:04:33-
132****6182 你和你哥及老母亲同时到公证处办理一个遗产公证,让你哥及你母亲放弃继承,将房子全部继承到你的名下,然后到房管局去办理房证即可。 2012-11-05 15:0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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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办理继承过户。继承相关手续如下:一、先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死亡证、房产证原件等,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因为孙子一般都不是继承权人,所以办理公证时,所有继承权人都要放弃继承,并把他们各自可继承的部分都赠予给孙子,就可以把房产集中到孙子一个名下。二、上面所有人带上面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手续按当地房管局规定。费用有:一、办理遗产公证的公证费,按房产总价的3%收取。二、房管局过户的税费不多,三仟元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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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母亲虽然去世了,但其和你爸共有的房屋,应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若你母亲去世时,没有遗留合法有效的遗嘱,则该房屋属于你母亲的个人财产部分,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来共同继承。也就是说,该房屋不仅有你爸的个人财产部分,也有其他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份额。所以,在出售该房屋时,必须由该房屋的所有权利人一致同意,方能对外出售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对于产权人及其配偶一方死亡,按《继承法》的规定,在世的另一方及死亡方的父母、子女都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果在世的一方需要将房屋转让的,也应先办理继承权公证书并到房产登记机关办理转移登记,待过户后才能再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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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啊,做买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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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都尽了义务,母亲已过世,父亲无权转让母亲的房产。无权立遗嘱留给其中一个子女 房子应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因此,在母亲去世后,属于母亲所有的1/2产权,应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由有继承权的子女与父亲共同继承,每人各得遗产的1/6,总产权的1/12。 即使父亲同意。因为无论父亲采用赠与还是遗嘱继承的方式,都只能处理属于他的7/12产权,否则就侵害了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基于提问者表述的相关情况,涉及到家庭事务,建议协商妥善处理,协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要求析产、继承。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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