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安置房不是完全产权,即具有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却不一定具有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很多安置房的土地性质是划拨土地,也就是没有缴纳出让金。而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即完全的房屋所有权和完全的土地使用权,土地性质是出让,也就是缴纳了土地出让金。所以,安置房在以后再次交易时,可能会被要求补缴土地出让金。当
全部3个回答 >拆迁安置房和商品房产权证有什么不一样吗?
148****6654 | 2012-10-25 10:3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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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8361 有些拆迁安置房是只对拆迁户发售的。土地使用权不一样吧。 2012-10-25 10: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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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小产权买卖不受法律保护;而商品房是经国家批准建设的,买卖受国家法律保护。2.购买小产权房拿不到国家颁发的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而商品房由国家颁发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税证。3.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合法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商品房具有。4.买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而购买商品房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满足条件的还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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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产权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购房合同备案,小产权买卖不受法律保护;而商品房是经国家批准建设的,买卖受国家法律保护。2.购买小产权房拿不到国家颁发的办理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契税证;而商品房由国家颁发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契税证。3.小产权房不具有房屋合法所有、转让、处分、收益等权利;商品房具有。4.买小产权房不能办理贷款,只能一次性或分期付款;而购买商品房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满足条件的还可以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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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到房,各种名词就冒了出来,什么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改房,存量房,小产权房等,众多的名词让人无法分辨清楚。那么,大家经常提及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小产权房到底是什么?有什么区别呢?它们是什么?1. 经济适用住房:主要特点就是经济适用,能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其特供对象主要是城市的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价格较低。目前,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建设有三个途径:一是政府划拨土地,统一开发、集中建设;二是调整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部分普通住宅;三是单位自建和联建,出售给本单位职工。2. “小产权房”:是指一些村集体组织或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名义,在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或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并公开向社会出售的那部分房屋。其供应对象为本集体内的居民,国家政策是不允许将它作为“商品房”对外出售的。3. 商品房:是指具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的房屋。其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可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市场上自由交易,种类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它们有哪些区别?一、供应对象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供应对象是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和住房困难户;“小产权房”的原对象为本集体内的居民;商品房的对象是所有自然人。二、建设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直接由政府组织建设;“小产权房”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建设;商品房则完全是按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三、土地取得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的土地性质为政府划拨;“小产权房”的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或违法占用耕地;商品房的土地则是通过“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四、享受的政策不同:经济适用住房,在建设和销售过程中,政府可以减免部分规费;“小产权房”在立项时也享受有关政策的优惠;商品房则全额缴纳。五、定价方式不同: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定价;“小产权房”的价格由村集体或开发商共同决定;商品房的价格则由市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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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主要区别是:1、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不同。商品房开发用地是通过拍卖或招标方式取得土地使用的;经济适用房开发用地是以行政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2、供应对象范围不同。商品房供应完全是按市场经济规律操作,不实行定向供应。从当前情况看主要是高收人家庭为销售对象;经济适用房实行定向供应,以现阶段社会中低收人家庭为供应对象。3、售价不同。商品房销售价格是买卖当事人商议定价;经济适用房销售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廉租房是一种具有社会救济性质的住房。承租对象是现阶段社会最低收入且住房非常困难的家庭。经济适用房是指国家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的普通住房。商品房是指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经营的住宅。由此可见,上述两种住房由于在定义上有本质性的区别,也就决定了其价格的不同,客户群的不同,户型设计的不同,权利的不同及物业管理的不同等。以下就以上所提出的不同点发表个人阐述。价格上经济适用房实行政府指导价,价格主要以建设成本加3%的政府限定的利润为基准。商品房的定价原则一般是受成本及市场的影响,发展商以同类周边的物业为基准,确定一个较为符合市场的价格。从客户群定位上讲,经济适用房主要面对的是中低收入家庭及政府公务员、教师或政府组织重点工程需拆迁的拆迁户。商品房的客户群则没有限定,任何负担得起房款的购买者均可购买商品房。在户型及设计理念上,经济适用房以二居和三居户型为主,设计理念主要以经济适用为出发点,突出“实惠”二字。商品房则不然,大户型、实用性、装饰性和功能分区明确是商品房设计理念中的核心。权利上的不同,政府在供应土地时,经济适用房由于建设用地实行国家统一划拨制,享受免征土地出让金等各种优惠措施,使得建设成本明显低于商品房。一份完整的房屋产权,产权人应拥有房屋占有权、房屋处分权、房屋使用权及房屋收益权四种权利。经济适用房只拥有前三种权利,如将房屋上市交易,必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及各种税费后才可上市,一般按照房屋所在地标定地价的10%交纳土地出让金,房屋所在地没有标定地价的,按照房屋买卖成交价的3%交纳土地出让金或者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由于商品房是完全产权则没有此项限制,但须交纳各种税金等杂费。对于物业管理而言,经济适用房的标准由政府控制,一般要求为每月0.50元/平方米以下。商品房的物业小区管理则按照政府指导价,依照市场变化自行调节。以上列举出经济适用房与商品房的区别,虽然差异很大,但是工程质量政府要求是完全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