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如果认购书中明确约定,购房者应当在某个具体时间内前来与开发商协商签订合同的,购房者则负有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协商的义务。如果购房者不履行该义务,这无疑是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二,如果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已经前来与开发商协商,但是因购房合同或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存在分歧而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或者出于其他非因购房者原因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已认购的房屋时,购房者有权放弃认购房屋,开发商应在一定期限内全部返还购房者所交预付款或定金(应注意的是:如果购房者认为开发商在正式合同中增加了原先不存在而有不合理的补充条款,则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因此建议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就要对正式购房合同的内容进行确认并保留相应的证据,这样才能确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如果开发商实际交付的房屋是不符合销售条件的房屋,应视为开发商违约,购房者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如要求追回预付款及利息或双倍返回定金。
请问如果要买了房子,想退房,请问是购房者想退房是否担责任?
153****5203 | 2012-10-23 16: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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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3986 按规定,在双方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之后,买卖双方必须按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要判断孙先生退房是否要承担责任,首先要弄清楚是哪一方违约。 如果开发商违约,并符合合同中有关退房的约定,购房者不但不需要承担责任,还可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没有违约,购房者想退房,在没有取得开发商同意的情况下,可能会被要求按合同依法追究违约责任没收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正式房地产买卖合同时,应慎重行事。 2012-10-23 16: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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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5604 如果是开发商,那就由开发商承担。 2012-10-23 16: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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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可以,你没签合同这个房子的有所权还不是你,你可以跟售房公司商讨这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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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金的法律含义“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订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二)定金并不是一定不能退回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此外,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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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出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比如银行有不良记录不能贷款。只是出于你自己不想买了,是要不会定金和中介费的。除非你能说服房主,让房主同意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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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期房延期可以退房,但是具体怎么做我不清楚,可能要看看合同,或者咨询一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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