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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行存量房利率定价日可变更,11月1日起受理

来源:吉屋   2024-11-06 09:54:00

根据最新消息,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将从11月1日起陆续对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实行新的定价机制。这是中国人民银行一个月前发布的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要求的落地。

根据公告,对于以浮动利率即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减点报价的存量个人房贷,当其利率加点值高于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30个基点时,借款人可以向银行申请调整房贷利率LPR加点值,调整后的加点为全国新发放个人房贷利率平均加点值加30个基点。

此外,四大行还取消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最短为一年的限制。贷款人可以随时向银行提出将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或六个月,当然也可以保持为一年。需要注意的是,在整个还款周期里,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只能调整一次。

这一新政策的实施,为贷款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如果贷款人预计未来贷款利率将下降,可以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调整为三个月,以便更早地享受到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调带来的优惠;如果贷款人预计未来贷款利率将上涨,可以将房贷利率重定价周期保持为一年,以便自己的房贷利率跟随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涨。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在9月底发布公告,要求从11月1日起完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机制。这一新政策的出台旨在更好地体现市场供求变化,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这一新政策的实施将为贷款人提供更多的选择和灵活性,使得存量个人房贷的利率能够更及时地反映市场供需变化,从而更好地满足贷款人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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