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佛山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可实施“带押过户”,网友反应热烈

来源:吉屋   2024-09-11 11:08:00

佛山市自9月1日起,二手房公积金贷款也可实施“带押过户”,这一政策受到了网友的热烈反应。所谓“带押过户”,就是卖方将抵押贷款和房屋一起过户给下一个购房者,交易双方可在原抵押权不解除的情况下办理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

这一政策的最明显好处是简化了二手房交易流程,保障了交易安全,同时降低了交易成本和时间。此前,“带押过户”仅限于二手房商业银行贷款,此次放宽到公积金贷款也是一大利好。

要办理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需要满足五大申请条件。首先,新贷款或原贷款含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其次,买卖双方已达成不动产交易约定,买方新贷款需覆盖卖方原贷款剩余本息;再次,卖方原贷款与买方新贷款需在同一家受委托银行办理;然后,买卖双方符合变更抵押人的条件,卖方已取得交易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原贷款抵押登记已办妥,无被查封,无设立其他抵押权或其他限制转移登记等情形;最后,卖方交易房屋的贷款还款状态应正常,不存在逾期、诉讼等情况。

申请材料包括贷款办法、手续须知所要求的资料,以及《同意书(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业务专用)》和提前还款申请书等。

办理“带押过户”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首先,办理不动产交易手续,包括不动产买卖合同网签等业务;然后,办理贷款申请手续,买方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卖方向受委托银行提交个人住房贷款的提前结清申请,买卖双方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同意书(再交易住房“带押过户”业务专用)》;接下来,办理抵押及过户登记,买方的个人住房贷款审批通过后,买卖双方联合受委托银行前往办理“带押过户”和转移登记手续;然后,买方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取得抵押权他项权证后,公积金中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受委托银行发放商业贷款;接着,卖方个人住房贷款结清,受委托银行根据卖方的申请和同意书先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前结清,再进行商业贷款的提前结清;最后,结算剩余交易资金,受委托银行将剩余款项划转至卖方收款账户,同时办理注销原房屋抵押权。

此外,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在今年3月也发布了一项政策,明确佛山新建商品房也可办理“带押过户”。这一政策使得开发商无需解押也可以带押确权,新建现楼无需开发商解押也能卖房,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提升了一手房交易效率。

需要注意的是,一手房“带押过户”适用于已经竣工验收并且开发商已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新业主购买新房后,依法完成网签过户即可“即交付即办证即入住”。但存在烂尾风险和抵押权人不同意的项目不符合“带押现售”条件,更不可能“带押过户”。此外,“带押过户”的核心是买卖双方抵押权人和买卖双方就“带押过户”相关事宜签署四方(或三方)协议,明确约定所付购房款用于偿还房屋贷款、资金交割账号,并且在交易过程中,房款在银行账户实行资金监管,不经过开发商和业主账户,以保证资金安全。

  • 佛山二手房
  • 公积金贷款
  • 带押过户
  • 交易流程
  • 交易安全
  • 交易成本
  • 新建商品房
佛山在售楼盘
佛山楼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