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贷款人离世后剩下房贷该如何处理,是配偶还是子女继承?
现在有部分城市提出了延长贷款期限至80周岁,这就意味着很有可能在没有还完贷款的情况下贷款人已离世。那么,西安贷款人离世后剩下房贷该如何处理呢?
贷款人离世后剩下房贷是如何处理的
贷款人离世后剩下房贷主要按照以下三种情形进行处理,分别是有继承人,且继承人有意愿继承;有继承人,但继承人没有意愿继承;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无力或不想继承。
有继承人,且继承人有意愿继承
房地产作为遗产继承的,继承人必须在继承的部分内承担偿还贷款的责任,剩余部分由继承人承担。贷款人去世后,银行有权要求继承人在贷款人的遗产范围内承担责任。这种处理方式其实是最简单的,相当于过户,把抵押权过户给继承人。
有继承人,但继承人没有意愿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完全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即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贷款人的财产,则该房屋与继承人无关,无需承担相应贷款。如果选择放弃继承,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没有继承人或继承人无力或不想继承
贷款人无继承人或继承人不能继承或不愿继承时,由贷款人的保证人依法承担责任,即担保人负责偿还银行贷款。如果担保人不还款,将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且房产证尚未办理,房屋将由开发商变卖。因为在贷款时,开发商往往是担保责任关系的一方,即开发商必须向贷款人偿还银行贷款。
丈夫去世其名下房贷如何处理
丈夫去世其名下房贷,则由配偶继续偿还贷款,有以下几种还款方式:
1、如贷款人在还款期内死亡,其继承人可办理变更贷款人,需制作经过公证的继承证明。
2、如果是一次性还清,可以凭公证书结清,办理还款手续。
3、如果没有房产证需要继续贷,必须按照银行的要求重新申请贷款。
4、如果有房产证需继续还款,还清贷款后并凭公证书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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