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生意的股份分配债务2.按照收益(受益)分配债务3.有人愿意独立承担债务4.找律师5.协商
全部8个回答 >夫妻离婚时,房产贷款还未还清该如何分割?
155****1308 | 2025-08-29 19:47:22-
150****4523 离婚分房子,关键是协商。协商不成,法院判。房子归谁,谁还贷,另一个拿钱。补偿多少,看房子值多少,贷款还剩多少。 2025-09-05 09: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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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146 离婚时房产分割需考虑剩余贷款。归属方承担贷款,另一方获得补偿。补偿金额基于房产评估价值和剩余贷款计算。具体分割比例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双方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 2025-09-01 10: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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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80 离婚分房子,谁要房子谁还贷,另一个拿钱走人。简单粗暴,但就是这么回事。 2025-08-30 11:5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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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326 根据《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离婚时,房产应按共同财产分割。若房产贷款未还清,分割房产需考虑剩余贷款。归属方需承担贷款,另一方获得相应补偿。补偿金额根据房产评估价值和剩余贷款计算。具体分割比例需法院判决。 2025-08-29 23: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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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540 在夫妻离婚时,若房产贷款尚未还清,分割房产需遵循法律规定。首先,双方可协商确定房产归属,若协商不成,则需通过法院判决。房产归属方需承担剩余贷款,另一方则获得相应补偿。补偿金额通常基于房产评估价值和剩余贷款余额计算。具体分割比例需考虑双方贡献、婚姻持续时间等因素。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权益得到合理保护。 2025-08-29 23: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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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 一、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 二、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房屋产权登记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 1、房屋产权登记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第2款有明确的规定,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显然,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 2、房屋产权登记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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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时,按以下原则判决:按照照顾女方和子女、照顾无过错方、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的原则判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2001)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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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属于双方共有,你说的协议是有效的。女方入坚持过户男方不同意情况下,女方可起诉离婚,让法院判决房产归女方所有。均无力偿还贷款情况下也是可以过户的。过户后实在无法偿还,可以将房屋出售后换个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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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2、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3、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所有的一方给另一方应付款。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居住的房屋属于一方所有,另一方以离婚无居住地为由要求暂住的,经查实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给予暂住,但一般不超过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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