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注意事项(现房):rn 一、了解开发商背景和资格。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很重要,正规的开发商在房屋质量,合同签订,产权解决等方面均有保障。rn 二、社区周边的大环境和配套。市政的发展方向直接影响楼盘的**。rn 三、社区内部规划。1.供暖转换站,垃圾处置房,车库出入口,配电间等位置对所选房屋可否有影响。2.楼宇的部署,有无再建的可能,楼间距及采光的影响。rn 四、投资业主要分析社区内及周边居室数量比例,自住业主看个人需要。rn 五、其他的例如面积误差,层高净高,产权解决时间等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已经有明确限定。体检房要体检内墙、地、顶、门、窗以及防水处置、外墙、楼道、房屋面积、公摊面积等可否与合同一致。面积涨缩不能超出3%。超3%以内买方按买房时单价据实补付给开发商;缩3%以内开发商按买房时单价的两倍赔付给买方;面积误差不顾涨缩买方都能够要求退房,3%以内按银行同期活期息金退款。rn 六、交钱时要注意收据上每笔金额的用途(如购房款、大修基金、各项税费、水电气闭路电话等的初装费等)要分别写明。rn 温馨提醒:若买期房,首先要看下“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开工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全部3个回答 >现房合同应该如何签订?
188****6704 | 2025-07-22 15:29:46-
188****6670 我听说签订现房合同时,要仔细检查房屋信息和合同条款,最好有专业人士帮忙审核,以免遗漏重要细节。 2025-08-01 07: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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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2268 签订现房合同,要仔细阅读每一项条款,特别是关于房屋交付和违约责任的部分。必要时可请律师协助,确保合同内容无误。 2025-07-28 07: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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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152 签订现房合同时,考虑贷款条件和利率。确保合同中明确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以便于后续贷款审批和发放。 2025-07-25 07: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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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218 根据市场数据,现房合同签订时需关注房屋的供需状况、价格走势及政策影响。合同条款应反映市场实际,以降低交易风险。 2025-07-23 16:5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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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535 签订现房合同时,重点关注房屋的产权清晰、价格合理性以及付款和交房条件。务必核实房屋的法律状态,避免未来纠纷。 2025-07-22 19:2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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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5859 签订现房合同时,首先需确保买卖双方身份合法,合同中明确房屋的坐落、面积、权属状况等关键信息。其次,合同应包含房屋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条款。还需注明违约责任、税费承担等。建议双方在律师或专业人士的协助下审阅合同,确保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以保障双方权益。 2025-07-22 17: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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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是现房发售的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及注意事项如下:因为已经是现房了,是可以到房子里面去看的,所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就可以了。光钎网络是否入户;层高是否是标准层高(一般是3米,净层高一般是2.8米);采光视野怎么样,会不会被前方的遮挡物遮挡采光视野;户型布局是否合理;厨卫的防臭弯头是否齐全,厨卫角有没有渗水的迹象;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注意,什么时候拿到产权证、产权性质、土地性质,如果都没有问题就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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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但**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2、补充协议问题。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3、售楼广告问题。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4、样板房问题。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5、质量问题。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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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重要的环节就是签合同,那么对于购买新房来说,合同的补充协议部分应该怎么写呢?签合同很多时候购房者都会将补充协议的内容所忽视掉,其实补充协议用处多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来具体介绍签合同时补充协议应该约定哪些内容吧! 购房合同中通常都会有补充协议,但是大家不要因为它的名字叫补充协议就认为它不重要,其实很多重要的内容往往都是在补充协议中体现出来的。需要提醒大家一点的是:补充条款在某些时候约定的事项会比合同中的内容更加详细,其内容甚至比购房合同的内容更重要。因此,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补充条款里面的说明。 补充协议应该涉及的内容有: 1.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内容应该明确写入补充协议中,从而保障和维护购房者的何方权益。 2.约定和明确好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时间。通常情况下,在购销合同中并不会说明产权证办理下来的需要的时间是多久,因此在补充协议中这一点一定要约定清楚。 3.约定好按揭办理不下来时双方的责任。现在房价越来越高,绝大多数购房者都会通过按揭付款的方式来购房,那么按揭办理能否通过的情况就需要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好。如果按揭没有办理下来,那么所造成的原因和责任都应该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规定,避免出现问题后无法解决。 4.公摊建筑面积的数据要写入补充协议。公摊面积其实是购房争议**大的一个问题,开发商在公摊面积上做文章的可不少,因此在补充协议中把公摊面积的问题约定清楚。对于公摊面积的具体部分、公摊的位置都要有明确的说明,不要仅仅将公摊面积的数字写进补充协议中,在购房时这一点一定要看仔细。 5.装修标准要明确好。这一点主要是针对精装修项目的住房,因为以后房地产开发商会越来越多的开发精装修项目,那么购房者就必须要对装修的标准、规格有所了解。一定要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的写清装修材料的品牌、型号、价格、颜色等具体的信息,这样才能保证开发商会严格根据精装修的标准来执行,一定不能用模糊的字眼来介绍装修标准。 6.退房责任要明确。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之后,经常拿出一些资金装修房屋,比如说买家电什么的,但是一旦退房是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名在确定的日期内把开发商退还,甚至包括银行的利息、罚金等。 以上就是买房签订合同时补充协议的注意事项,希望上述内容能帮助大家了解补充协议的作用,在签合同时多加重视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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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产时要签购房合同,注意房型、价格、交付时间,最好请教专业律师或房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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