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购买之前签订的合同,一个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你定下这个房子,并且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之后,开发商会跟你签订一个定房书之类的东西,这时你要要求开发商给你提供一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范本,拿到之后,有比较充分的时间对相关的条款进行研究,确定与发展商在签合同过程中的一些重点方面,做好签定合同的一些准备工作。 第二,在签定合同之前,要再次审定房地产项目的相关证件,象项目的土地使用证、销售许可证之类的,签定合同时,要再次对这些证件进行审核,这些证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开工许可证,**重要的一个就是北京市商品房的销售或者预售许可证,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如果你看到这个项目是现房,开发商跟你说这个房子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应该要求开发商给你出示其他的一些证件。销售许可证如果你看到原件,还可以通过上网查询销售许可证的号,是不是跟审批的范围相一致。 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如果是销售代理公司进行销售的,要对他的资格进行审核,比如说执照以及跟开发商之间的授权书等。 第三,要携带相关的一些证件,如果是北京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如果是购买经济适用房,还有户口本,如果是外地的话,需要有身份证和暂住证,如果是公司购房,需要有营业照的复印件等等。 第四,在签订购买合同之前的一些手续,如果买售人,也就是房主,不能亲自到售楼现场签定合同的,需要事前签订授权书,并且经过公正。如果是16岁以下人购房的,比如说由家长买房,写孩子的名字的,如果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必须在未签约前,必须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全部5个回答 >怎样签订现房购房合同??新房购房的流程是什么?
158****6253 | 2019-07-17 13:39:49-
142****6706 目前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好使用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由于《示范文本》是政府机关制订的,较好地平衡了开发商和购房人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有利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但切不可认为采用《示范文本》就万事大吉,即使采用《示范文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时也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认购书问题。在目前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交纳认购款。
开发商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一般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所销售房屋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俗称内部认购;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不想购买该房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由于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都明确规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是不能预售商品房的,而依据我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因此第一种情况的认购书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但**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4月28日公布,于2003年6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高法院解释》)第2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根据该条规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所签订的认购书,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仍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肯定是无效的;如果开发商在购房人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那么该认购书的地位将和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的情况一样,即和下面要讨论的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的性质相同。
第二种情况的认购书,需要看认购书是否满足了合同成立的要件,主要是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高法院解释》第5条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肯定具有法律效力。
但是实践中大多数认购书都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这些认购书的法律效力如何?
《**高法院解释》并未作明确规定,笔者认为不能从《**高法院解释》第5条的规定,反推出不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的认购书,就必然没有法律效力。
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那么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2、补充协议问题。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开发商除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要求购房人签订一份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的内容很多,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事先拟订好。
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
比如有些开发商在补充协议中规定:“政府部门有关文件批准的延迟、市政配套批准及安装的延误,导致开发商不能按期交付房屋,开发商有权按实际影响的时间而相应延迟交付房屋,而不用承担延迟交付房屋的责任。”由于补充协议大多含有建筑、房地产、法律等专业术语,一般购房人很难完全搞懂。
因此,购房人不要急于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先将补充协议拿回来,找专家进行咨询,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
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以上的合理要求,那么,购房人**好不要和开发商签订补充协议。
3、售楼广告问题。开发商为宣传、推销其商品房,一般都散发售楼书,发布商品房销售广告,作出不少许诺。从法律角度来说,售楼书,广告等都是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主要是为了美化商品房形象、优势,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
此类广告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对于开发商的虚假广告行为,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
根据《广告法》第37、38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不仅要承担行政违法责任,而且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购房人发现受了虚假售楼书或广告的欺骗和误导,就要及时向政府有关管理机关举报,申请予以查处,或诉请人民法院要求责任方赔偿损失。
同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的《商品房广告发布暂行规定》也对房地产广告所应遵循的原则、事项以及禁止出现的内容作了规定,购房人也可根据该暂行规定检查销售广告问题。
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告开发商违约。
4、样板房问题。目前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开发商都要设置样板房或样板间。购房人入住后,发现房屋和样板房有差距,当购房人要求退房时,开发商却认为样板房不是“样本房”或“样品房”,设置的目的是为了推销商品房。
在购房合同中并没有约定商品房与样板房不一致时,购房人有权退房,因此购房人无权要求退房。事实并不如此。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1条明确规定,开发商设置样板房的,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
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5、质量问题。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
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但事实并非如此。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验收,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而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
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订,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 2019-07-17 13:40:57 -
133****5324 确定选房顺序→购房者候场→工作人员叫号→等待选房→选房→填写认购书。
1、确定选房顺序
在选房前,先确定选房顺序。目前有两种方式确定选房顺序,一是按照前期排号时,拿到手里的号码顺序进行选房,二是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谁具有优先入场选房的权利。
举例:第一种方式,小张排号时是第50号,那么在选房当天,他应该是第50个入场选房的;
第二种方式,共有200人排号,小张手上的号码牌为50,摇号的时候,小张被摇到第一个号,那么小张第一个入场选房。
2、候场
购房者先在等候区等待,等候区内有销控表3和房源特点展板,可以及时了解内场的选房情况。如果在选房前没有准备充分,可以看看房源展板,制定备案。
3、工作人员叫号
开发商工作人员会叫号,在上一批入场的购房者选房时,工作人员叫下一批购房者在排队区等待。排队等候的地方,也有一个销控表,购房者及时得知选房情况。
4、入场
在正式选房区域的入口等待进场选房,在这个区域也会有一个销控表2,与销控表3相比,销控表2的时效性较高,选房情况更精准。 2019-07-17 13:40:45 -
138****2389 全款购买新房的流程:
1、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购房资质,根据自己的资金,确定购房的区域,选出几个喜欢的楼盘。
2、实地看房,了解楼盘信息对中意的楼盘项目,看房时可以对配套作初步了解,期房楼盘的配套,看沙盘了解楼盘的信息。
3、排号、选房。开盘的时候开发商根据一定的规则进行选房。
4、提交购房资质审核资料,认购看好房,并准备签订认购书时,需要准备好购房资质审核的材料,交给开发商。然后需要交一定金额的定金,定金缴纳比例不得超过合同标明的总房款的20%。
5、网签,签合同。付房款购房资质审核通过后,网签即可马上签订,然后需要签订纸质版的购房合同。全款买房付房款,收到的发票需要放好,交税时需要用到。
6、购房者需要等着开发商通知收房。购房者需要注意收房时间,验房时要仔细核验房屋的每个细节,查看“三证一书一表”。
7、交税收房后,全款购房者可拿着购房发票、实测面积补差款发票(购买期房并有面积差的,会有)到地税局办理交税业务。 2019-07-17 13:40:40 -
158****0494 一、选房
当您想要买房了,通常要先排号进行选房,选房时一般要进入到一个房间内,给你一定的时间,确定购买哪套房。由于选房时间比较仓促,购房者需要在选房前多准备几套房子作为备选,以备心仪的房子被人选走之后,能尽快选到第二套想要的房子。
二、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认购书》是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文书,是对双方交易房屋有关事宜的初步确认。《商品房认购书》都是从住建委的官网上下载的,认购书内容一般包括:
1.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房屋的基本情况(如房屋位置、面积等);
3.房屋价款计算;
4.定金;
5.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期限。
三、 交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实际操作中,定金的数额及比例由开发商制定,但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会超过总房款的20%。
四、购房资质审核
买新房,无非通过三种形式,自销、他方代为销售或渠道。目前市场上以他方代为销售或渠道为主,以他方代为销售举例:签认购书后,要交材料给开发商。置业顾问将房屋信息,价格信息,客户家庭信息对照原件录入住建委官网,提交审核,一般商品房10个工作日出结果。根据购房者情况,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京籍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单身不用);
2.外地户籍:成员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单身不用)、需提供有效期限内居住证,连续5年的社保或个税单;
3.工作居住证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单身不用)、提供有效期内工作居住证复印件;
4.驻京部队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单身不用)、提供有效期内军官证;
购房者需填写《购房承诺书》、《家庭信息表》。
五、签订购房合同
购房资格核验审核通过后,下一步就是签订购房合同。每个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有所不同,但大部分内容是相同。购房合同内容包括合同约定的双方当事人、商品房基本状况、价款及支付方式、商品房交付使用方式及条件、公共配套设施设备条款、面积差异的处理、产权登记的约定、违约责任等。
六、付**
签订购房合同后,在售楼处的收款处,可以直接刷卡付**。
需要购房者注意的是,认购新房过程中,需要签署的认购书、购房合同等,需要大家看仔细。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因为合同对违约责任划分不清楚而导致的纠纷,希望大家可以避免。 2019-07-17 13:40:35 -
131****8610 签完购房合同以后,购房者需要看自己的房子有没有备案,只有房子备案以后,才能进行贷款审批。而购房合同,购房者也要在手里留一份,以备不时之需。签完购房合同以后,购房者是需要去面签的,面签通过以后,就可以申请贷款了。那么,签完购房合同后的流程是什么?
1、****关键的一点是必须及时和开发商或者代理人共同到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合同才生效,否则合同是不生效的,这是合同法里面对于不动产买卖的特殊规定,格式合同有“登记备案后生效”的条款。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好自己复印留底,防止手中无有。
2、根据住房贷款的申请流程,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合同备案成功之后,下一步就是备齐相关资料去银行面签申请贷款。 2019-07-17 13:4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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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注意事项(现房):rn 一、了解开发商背景和资格。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很重要,正规的开发商在房屋质量,合同签订,产权解决等方面均有保障。rn 二、社区周边的大环境和配套。市政的发展方向直接影响楼盘的**。rn 三、社区内部规划。1.供暖转换站,垃圾处置房,车库出入口,配电间等位置对所选房屋可否有影响。2.楼宇的部署,有无再建的可能,楼间距及采光的影响。rn 四、投资业主要分析社区内及周边居室数量比例,自住业主看个人需要。rn 五、其他的例如面积误差,层高净高,产权解决时间等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已经有明确限定。体检房要体检内墙、地、顶、门、窗以及防水处置、外墙、楼道、房屋面积、公摊面积等可否与合同一致。面积涨缩不能超出3%。超3%以内买方按买房时单价据实补付给开发商;缩3%以内开发商按买房时单价的两倍赔付给买方;面积误差不顾涨缩买方都能够要求退房,3%以内按银行同期活期息金退款。rn 六、交钱时要注意收据上每笔金额的用途(如购房款、大修基金、各项税费、水电气闭路电话等的初装费等)要分别写明。rn 温馨提醒:若买期房,首先要看下“五证”: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开工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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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是现房发售的情况下签订购房合同及注意事项如下:因为已经是现房了,是可以到房子里面去看的,所以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就可以了。光钎网络是否入户;层高是否是标准层高(一般是3米,净层高一般是2.8米);采光视野怎么样,会不会被前方的遮挡物遮挡采光视野;户型布局是否合理;厨卫的防臭弯头是否齐全,厨卫角有没有渗水的迹象;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注意,什么时候拿到产权证、产权性质、土地性质,如果都没有问题就可以签订购房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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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在购房中,大体上分三个阶段。 第一,购房前的准备,购房者首先应该慎重的选择一个物业的项目,就是你准备购买什么样的房子,首先应该考虑它本身所处的地理位置、户型以及它周边的环境,非常重要的一点应该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一个了解,就是说在购房前购房者应该对你选择的物业项目有一些**基本的了解。这些基本的了解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对开发商的资信进行了解。后面我会讲开发商的资信应该从哪几个方面讲。 第二,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这里包括签订补充条款。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和商品买卖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到查验五证,我后面会讲什么叫五证。交付定金,签订认定书,选择付款的方式,签订商品房买卖的合同,再交付购房款,办理销售或者叫预售登记,这是购房中的第二个阶段。 第三,交房和办理产权登记,就是开发商在办理完登记后,签收“两书”,接受物业,申领产权证。 具体讲,涉及到一些法律问题。 第一,如何阅售楼书。售楼书通常是开发商所做的宣传广告,在阅读售楼书的时候,首先要注意售楼书中是否有商品房的预售许可证,这是对开发商资质衡量的一个重要标准。为了确认预售许可证的真实性,一个是可以通过在互联网上查询、核对,核对这家房地产开发商是不是名副其实的,是不是有预售许可证。其次,可以根据自己的要求审核售楼书的外观图、小区整体布局图、价格、地段、房型、规划配套、优惠条件以及投资者等信息,决定是否购买。阅读中要明确售楼书中广告的信息,有些开发商会采用一些比较模糊的方式说明,比如说多少多少分钟的车程,10分钟的车程、5分钟的车程来说明它的地段是多少合适、优越,那这5分钟车程和10分钟车程的伸缩性就非常大了,你是开的小轿车还是公共汽车,是什么时速的,所以用几分钟的车程确定地段的位置,这已经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是违法的广告。可是,往往在售楼书中都有这个,我们应该特别注意。 第二.怎么保证售楼书的内容具有法律效率?我看到售楼书之后确实非常感兴趣,但是又怕**后买了房子以后,不象售楼书中所描述的那些美妙?怎么办?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要从法律上确保售楼书本身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把售楼书的内容明确的写到后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这是法律规定要有的。如果我就是认定售楼书中所描绘的物业的美妙环境,这么好的户型、这么好的地段,想确保、约束开发商一定要按照售楼书中说的履行它的义务,就把售楼书的内容向开发商提出写到合同中。这样的话,一旦开发商没有按照售楼书写到商品购销合同里约定的条款履行义务,他就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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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补充协议很重要,但具体怎么签不太清楚。可能需要找专业人士咨询,确保合同内容对自己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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