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公证的遗嘱,是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撤销的,但前提是还没有办理过户;2、你可以向公证处查询是否有公证遗嘱。
全部2个回答 >房产赠与过户后,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吗?
150****9342 | 2025-06-28 19:02:19-
134****0019 房产过户后,赠与人原则上不能撤销赠与,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撤销情形,且需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行使撤销权。 2025-06-29 21:52:51
-
185****0989 若受赠人存在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等情形,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 1 年内行使撤销权。 2025-06-28 23:38:13
-
132****5157 在房产未办理过户登记前,赠与人可随时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具有救灾、扶贫等公益性质的赠与合同除外。 2025-06-28 23:18:29
-
答
-
答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均不得撤销赠与。
-
答
你好: 1、第一百九十二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如果没有上述三个条件,或者超过1年了,那就很难撤销了。 2、动迁,户主是父母,那么子女的户口是否在里面,如果户口在里面的话,子女也是有份额的,分到的房子不完全属于父母。动迁的时候,是否有内部家庭协议,父母同意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子女,或者同意由子女享有产权?如果没有这些内容的话,房子的份额父母还是有机会可以要回的,比如称办理动迁手续都是子女去办理的,具体怎么办,办理什么都不清楚。夫妻可以要求分割房产,取得部分房款后,自己另找地方住。 3、目前父母生活困难,可以直接起诉法院,要求子女承担赡养义务,支付赡养费。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不可以,房屋赠与过户是不可逆的,一旦完成赠与过户,无法撤销,只能经过双方协商,由被赠与人把房屋再次转让给赠与人。
全部2个回答 > -
答
您好!关于房屋赠与一种意见认为,根据第7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赠与当事人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书面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房产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 关于房屋赠与另外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房屋赠与合同所涉及的房屋所有权也是自产权变更登记之日转移,不是自合同签订之日转移。合同双方签订的合同虽然自签订之日生效,但仅是债权与债务关系生效,并不是物权转移生效。 赠与人死亡后,既然赠与合同产生的是赠与人赠与财产之债务,那么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赠与人(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如果继承其遗产,则需偿还其债务。 另外,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依据上述法条的规定,一般的赠与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不可以撤销赠与。 北京房产继承纠纷认为,司法部《赠与公证细则》上面说的赠与行为无效。是指没有发生房产转移的物权效果。并没有否则赠与合同的效力。因此,本律师同意第二种观点。
全部4个回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