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避装修合同陷阱窍门五:1、把好签订合同关。由于合同一旦签订,更改不易,应当尽量将合同内容写得详细,违约责任要清晰、具体,防止发生争议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2、仔细核对预算书和图纸。看图纸中注明的材料是否和预算书中一样,数量是否相同,看是否把你要做的东西都列在预算单上了。 3、要求在备注栏中写明用料品牌及型号。 4、在施工过程中,对家里的设计心里有数,不随意改动和添加项目,如需改动应根据实际情况机动地调整。一定注明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所需款项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 5、保留证据。注意保管好各类发票、收据,凡是双方约定的内容都要留下文字,防止口头承诺事后对方不认账。
如何规避交房陷阱?
155****0674 | 2025-03-11 09:09:21-
132****9593 多听多看多比较,合同条款要细读,交房标准要明确,避免口头承诺。 2025-03-20 18:4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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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324 查证、验房、审合同。 2025-03-17 19: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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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8129 贷款前了解利率政策,评估还款能力,避免因资金链断裂导致违约。 2025-03-15 12:5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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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6987 别被样板间迷了眼,合同细则要看清,别让“交房”变“交学费”。 2025-03-12 20: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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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947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购房者应要求开发商提供预售许可证等合法文件,确保交易合法性。 2025-03-11 20: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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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9579 实地考察,查验五证,关注开发商信誉,避免盲目跟风。 2025-03-11 20: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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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租房客来说,好房东很重要,好房客也很重要,好的房客和房东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除此之外,在租房的过程中,预防被骗也是很重要的,一些没有正规资质的中介公司或个人在租房过程中,通过耍手段、设陷阱的方式坑害租客,令其损失钱财,并严重影响生活和工作。 骗术一:骗取房屋租金 黑中介公司往往打着房屋出租代理的名义,以各种优惠条件从业主手中骗得房屋钥匙及一个月的空置期,以月付的方式支付租金,同时刊登低价出租广告吸引租房人士。 如果承租人看中此房,至少要以押一付三的方式支付房屋租金,而更多的是采取半年付、年付来支付租金。不法中介采用这种手段,短期内便可积累大量的现金,然后伺机携款出逃,从而给业主及租房人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 骗术二:巨额差价 一些不法中介会使用各种优惠手段,骗取业主信任后,以极低的价格代理业主的房屋,转手以不收取中介费的名义按市场价格出租,从而赚取高额差价。粗略计算,空置期加上差额部分,总额至少应在3000元以上。 骗术三:冒充房东骗取中介费 在这个骗局中,不法中介首先要租下一套合适的房子做道具,然后从该公司找出一名业务员冒充房东,对所有顾客报出的出租价格都远远低于市场价格。每当顾客看房满意与假房东签下合同并交纳了中介费后,这位假房东又找出各种理由不肯出租了。顾客找公司退钱时,公司说双方已签租赁合同,中介服务已经完成,房东属单方违约,中介费不予退还。 骗术四:以不法手段骗取各种名义的费用 这个骗局的过程是客户交纳300-500元的“看房费”后,由甲业务员带领客户去看一套房子(当然这套房子根本就不存在),在路上乙业务员打来电话冒充房东说临时有事去不了,另约时间看房或让该客户记下“业主”的电话号码,这时甲业务员会说:“你已和房东取得联系,根据合同看房费不予退还。” 骗术五:合同陷阱 不管是房东还是房客,在委托中介公司为之出租或租赁房屋时,都要与之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如果您不认真阅读其中的条款,很可能会掉入中介公司挖好的陷阱里。 正确的做法应是在验证房东身份和房产权等相关证件,并与房东签订正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做完物业交割后,才能给付中介公司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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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不退不合理,除非有明确违约。签订合同前,务必仔细阅读,必要时请律师把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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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活跃,房产交易量不断攀升,随之而来的房产纠纷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商品房是其中重灾区。购买商品房要注意哪些陷阱?看看以下内容或许对你有所帮助,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1、广告陷阱。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购房者想当然地以为广告内容都会写入合同的心理,瞒天过海。 2、销售陷阱。通常现在楼盘推出,不少是以内部认购的形式来推广,这其实加大了买房者的风险。正当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之时,开发商其实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更糟糕的是,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 3、信息陷阱。开发商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刚开始销售(开盘)时,开发商往往会把价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谓的“**低价”(通常是该楼盘楼层、朝向**差的一间)来吸引客户,而一旦有客户来购房,那个“**低价”也就不翼而飞了。 现场设“托儿”,制造一种销售兴旺的假象。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让人觉得楼盘好卖、销售兴旺,从而引发客户的购买欲望。 4、合同陷阱。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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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买房交易过程,或多或少被置业顾问忽悠过,消费者将怎样规避购房陷阱? 1、 收封房金逼订 置业顾问察言观色能力很强,能精准判断消费者的购买意向。假如购买意愿很强烈,置业顾问让消费者先交定金,数额不高在1000左右。交钱后,售楼人员承诺不再将房子介绍给其他人,这让消费者对其有了归属感。其实,置业顾问逼订阶段。购房者会在心理上对楼盘有了牵挂,往往**终会将其买下。 2、封杀第一需求 楼盘的销售现场通常会张贴出一张销售进度表,上面明确显示哪些户型已被售出、哪些户型已被预订。如果消费者完全相信这个进度表,可能就被忽悠了。 消费者第一眼看中的往往是整个小区**好的房子,但这样的房子并不一定能买到手。当售楼人员用某些暗语询问销售控制台时,控制台的人员立即就心领神会,告知消费者这套房子已经售出。 3、开发商捂盘囤房加价 一般,项目刚开盘,当天宣布售罄。其实,售楼人员自己手中有时会握有房源,当消费者的购买意向强烈时,售楼员便声称正好有人想加价转让,消费者为了买到满意的房子,往往会心甘情愿地加价购买。然而。这笔转让费其实已经装入了售楼人员的腰包。 4、销售过程中施苦肉计 买房与卖房可以说一场心理战,置业顾问也会施展小计谋,展现工作诚意。如选择在雨天的天气拜访客户,湿漉漉把文件送到消费者;大冬天冻得嘴唇发紫……此时,消费者都会旁生恻隐之心。 5、开发商包装美化楼书 开发商借用包装美化楼书,与事实有出入,仅代表开发商单方面的意愿。如发生法律问题纠纷,楼书将不会产生法律效益。除双方签字认可了楼书中的承诺,并将其附在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 6、物业存在借名贴金 楼盘广告中称,小区聘请了某知名外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开发商只付费购买了知名外资物业公司的使用权,称其为物业顾问。通常知名外资物业公司只为每平方米价格在数万元以上的高端服务,而借用其名字的开发商通常自己组建队伍。 7、宣传存在偷换概念 购房者买房时,为了家人身心健康,大多会注意小区绿化。因此,绿化率也是开发商经常作弊的地方。业主或许对绿化率概念模糊,用绿化覆盖率代替绿地率。 8、 样板间“偷龙转凤” 样板间确实是开发商为了实现入住后房子的效果而搭建的,但部分开发商会过多地包装,目前,新闻中频繁爆料,开发商实际交的房与样板间不符,甚有很大的落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