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全部3个回答 >办理预售证需要哪些条件?
155****6928 | 2025-01-29 10:17:59-
158****1500 我听说,办理预售证需要项目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投资额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这些条件是为了保证项目的合法性和进度,保护购房者权益。 2025-01-30 15:10:33
-
185****3590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办理预售证需满足: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投资额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这些条件旨在保护购房者权益,确保项目合法性。 2025-01-29 20:16:42
-
151****8220 作为房产投资者,办理预售证需满足:项目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且投资额达到总投资的25%以上。这些条件是基本要求,确保项目合法合规,降低投资风险。 2025-01-29 15:27:10
-
答
-
答
您好!开发商办理预售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是: 1、 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 已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已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 已将申请预售房屋相关电子信息录入西安市房地产综合网络数据库;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自2006年开始,凡是在西安市购买期房都需要进行网签备案,但是只有五证齐全的项目才能进行网签备案,这样可以有效地防止开发商一房二卖的情况。 《**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也就是,在项目五证不全的情况下,开发商与您签订的购房合同是无效的,购房者的合法权益无法受到保护。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办理房产预售证需满足开发商资质、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施工进度、提交预售方案和合同样本、缴纳监管资金等条件。查询预售许可证,可至当地住建部门官网或服务窗口。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可以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咨询是否有预售证。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该把所有证全摆放在购房者能看到的地方,每一个楼盘在销售前房管局都会在网上公示,备查。 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三、第七条 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4、已通过竣工验收;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全部3个回答 > -
答
房地产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一、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二、申报条件: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三、申报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2、《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5、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6、规划设计方案和主要楼层或户型平面图、剖面图(复印件)(1份);7、已完成基础以上的的部分工程质量验收合格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8、《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复印件)(1份);9、商品房预(销)售方案(方案中应说明商品房的位置、装修标准、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总面积、交付使用后的物业管理等内容)(原件)(1份);10、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符合预售条件的工程进度证明(原件)(1份);12、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表;13、建筑施工许可证;14、工程建设施工合同。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