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小明选了一套房子,但总价有点超过预算。正在他犹豫时,售楼小姐说:“看上这套房子的人很多呢!您要真想要,可以缴纳一定的定金,咱们跟你签订一份《商品房认购书》,这房子就算定下来了。”小明听从建议交纳了1万元定金,签了认购书。 回家后,他思前想后,还是不想签买卖合同。小明找到售楼部想退还定金,但售楼部却告知:按照法律规定,即使不购买这套房子,定金也不能退的。小明傻眼了,这可是自己的“血汗钱”,还是硬着头皮买房子吧! 现实生活中像小明一样被认购书套牢的购房族不占少数,为何自己交纳的定金就不能退了呢?认购书里约定的预付款,和定金是一样的吗? 套牢方式1:定金罚则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只要认购书上有“交付定金xxx元”的字样,而您不想签订正式买卖合同,那么您交的定金是不会返还给您的。如果开发商拒绝订立合同,会返还给您2倍定金。 套牢方式2:没收条款 如果《商品房认购书》中约定的是“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订金”、“诚意金”或是“预订款”等概念,没有约定“定金”,而您又不想签订买卖合同,开发商是需要向您返还所收费用的。 但是,开发商一般会在《认购书》里加入了“如果购房人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之后7日内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所收诚意金(或者是其他的各种金)不予退还”的没收条款,一样把购房者套得牢牢的。 那么,如何防止被《认购书》套牢,4条黄金法则: 法则1:销售人员给出的“优惠价格”、“保留房号”等各种口头承诺,必须写入《认购书》,且没有歧义。口说无凭,黑字为证! 法则2:如果您还没有下定**后的决心要买这套房子的话,一定不要交“定金”,可以交订金、预付款、预订款、诚意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等。 法则3:如果约定的是“预付款”等概念,那么一定仔细看清楚《认购书》里是否含有没收条款,尽量避免此类条款的出现。 法则4:很多不确定因素**后都会导致难以签订买卖合同,所以认购书里**好含有“退出”条款:如果购房者与开发商因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补充协议的具体条款存在分歧,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或者由于购房者其他合理原因致使购房者不能购买认购房屋的,购房者有权放弃认购房屋,开发商应在收到购房者发出的书面通知之后的x日内将购房者所交认购金或定金全部返还。
房屋认购书签订后购房定金如何处理?
133****1266 | 2024-11-27 21:30:56-
185****8530 签订认购书后,定金转为房款。若交易取消,定金按合同处理,一般不退。 2024-11-30 23: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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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0283 根据市场数据,购房定金在认购书签订后,若交易继续,则转为房款;若交易终止,定金处理遵循合同规定,通常不退或双倍返还。 2024-11-28 09:4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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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422 签订认购书后,定金转为房款。若交易不成,定金按合同处理,通常不退。 2024-11-27 22: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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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659 在房屋认购书签订后,购房定金的处理方式通常遵循合同约定。定金作为购房意向的保证,一旦支付,通常不予退还。如果买方违约,定金将归卖方所有;若卖方违约,则需双倍返还定金。在交易成功时,定金可抵扣房款。务必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定金的具体处理规则。 2024-11-27 22: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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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房认购书的法律效力无论认购书是预约合同、还是意向书或者是购房合同,均应具有法律效力,违反认购书约定内容都有可能产生相应民事责任。签订认购书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其合法有效的前提是不得违反强行法规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尽管未正式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但认购书的签署也是一种预售行为,签署认购书时也应取得预售许可证,否则认购书无效;如在起诉前开发商取得认购证书,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可以认定认购书有效。签订购房认购书往往需要缴纳一定数额的定金,因此在签订认购书时要特别注意定金性质的约定。认购书中往往有定金约定,要求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定金。学理上和司法实践中将定金分为成约定金、证约定金、违约定金、解约定金、立约定金五类:(一)成约定金指作为合同要件的定金,因该定金的交付合同才成立。(二)证约定金指以定金为订立合同的证据,证约定金是为证明合同关系的成立而设定的,不是合同成立的要件,仅以证明合同成立为目的。(三)解约定金指当事人为保留单方解除主合同的权利而交付的定金,也就是说交付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抛弃定金以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当事人也可以双倍返还定金来解除合同。(四)违约定金指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若不履行债务,接受定金的当事人可以没收定金。(五)立约定金指当事人为保证以后正式订立合同而专门订立的定金,交付定金的当事人若拒绝立约,将丧失定金,接受定金的当事人拒绝立约,则应加倍偿还定金。如前所述,认购书在性质上为一种预约合同,其定金约定功能是为了担保本约即购房合同的签定,可见认购书中约定的定金应为立约定金。购房人若拒绝签定购房合同,则会丧失定金,开发商若拒绝签定购房合同,则应向购房者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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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书主要内容包括: 1. 认购物业; 2. 房价,包括户型、面积、单位价格(币种)、总价等; 3. 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4. 认购条件,包括认购书应注意事项、定金、鉴定正式条约的时间、付款地点、帐户、签约地点等。 在签定完认购书后,销售方还应给购房人发放《签约须知》,以便使购房者明白下一个细节,购房人只有明白其中内容,才能顺利签定购房契约,其内容包括:签约地点、购房者应带证件、购房者委托他人签约时有关委托书的证明、有关贷款凭证的说明、缴纳有关税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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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步骤太多根本弄不清,很多购房者不明白则由着置业顾问说什么就是什么了,很容易吃亏。法律角度看,认购书确定的是房屋是否要买卖的关系,而正式合同确立的是正式房屋买卖关系,二者有着本质的不同。由于相关部门对认购书尚未做出明确规定,所以购房者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明确认购协议书法律效力 1、购房者有权知道,房产商同样也有义务告知,关于认购协议书及《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中双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购房者在认购书中明确:“双方经协商未能就《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或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开发商应全额退还定金。”这样可以为自身留有余地。 3、注意认购协议书中权利义务的对等性。目前多数的认购书都是开发商提供格式合同,对购房者的限制较多,而开发商基本不承担责任。为了避免一方责任倾斜,在签订协议时要注意加上限制开发商行为的条款。 二、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商品房销售条件 确认开发商已经拿到预售许可证。预售合同有示范文本,但预订书条款则比较简单,有些开发商可能会在预订书中并不写明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从而规避有关法律规定。对此,购房者不可忽视,因为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认购书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如果开发商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谎称取得《房地产预售许可证》,开发商则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购房者交付的定金外,还应赔偿购房者交付定金的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三、明确协议条款 认购书要产生合同效力,首先应当符合合同法的要求,内容应当清晰、明确。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买卖双方基本情况,包括双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等; 2、房屋基本情况,包括房号、户型、面积、单位价格、总价等; 3、签订正式合同的期限、付款地点、签约地点等; 4、定金条款,约定定金在不同情况下发生何种效力; 5、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等; 6、买卖双方权利与义务。一般而言卖方的义务应包括:保留双方约定的商品房不得再向第三人出售;按照认购书约定的主要条件为主要内容订立正式买卖合同;在约定的期限内洽谈订立买卖合同;在双方不能就此主要条款达成一致时,按照法律的规定或交易惯例或公平原则确定主要条款之外的条款。 7、违约条款,即买卖双方如不能依合同约定实际履行时应承担何种责任。 一份认购协议书应具备上述条款,在买卖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认购协议书即告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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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对于许多购房者而言都是关系的未来生活状况的一件大事,不得不使购房者在交易时小心翼翼,而当你在选择好房源后,协商价格决定购买后,将进入到购房实战中的“签约战”。这时你需先签《房屋认购书》并交纳定金,而在交定金前有三个技巧是需要购房者知道的。 交定金前注意三个技巧 认购书约定购房者在限定时间内签订正式合同,否则视为购房者违约,定金将被扣除。因此签订认购书对于买家来说是有一定风险的,必须全面考虑清楚后才能签。 一是不怕麻烦。签订认购书前,不妨坐下来,细读“五证二书”,二是追根问底。甚至可以要求看一下即将签订的合同样本,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好当场咨询明了。三是向销售人员索取有关房屋的尽可能多的宣传资料,有条件的应在实地考察选购的房子后再做决定。 签认购书前先查询个人信用报告 购房者在决定交定金之前就需查询个人信用情况,看看是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能否顺利贷款。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让销售人员帮忙通过银行工作人员查询,查询进程顺利的话只需几分钟的时间。另外,购房者也可持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人民银行所在的东莞分行个人征信部免费办理查询业务。 有时候,销售人员为了促成现场的快速成交,会避免提及一些隐性的购房风险,如果购房者自己不加留意,可能就会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在此,不得不提醒读者,生活中除了买房、还有买车、办信用卡等大事情会涉及个人信用报告;信用记录好,会提高个人得到银行贷款的机会。对于信用记录差者,银行会选择减少甚至拒绝其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