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变化莫测的楼市,面对摇曳多姿的广告,就连许多地产老手都会被忽悠,菜鸟们想买房更是步步惊心,一不小心的话,辛苦积攒的钱化为满肚的怨气不说,还无处话凄凉。所以我们在此揭开楼市十大谎言的华丽外装,还原您所不知道的真相! 谎言一:优惠力度非常大,错过后悔一辈子! “**先x名可享受xx优惠”、“**后xx套房源,机不可失”、“优惠仅限这几天”。这是**常见的谎言之一,这类谎言极容易营造出一种紧张的氛围,似乎现在错过便是永远,促使客户在这种紧张氛围的作用下立马掏钱买房。这类谎言,没有经验的购房者**容易中招,建议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稳住”,可以向售楼小姐要 “销控本”查看,也可上相关网站查询是否属实。值得一提的是,在开盘做活动期间,一般没有特别好的户型或者楼层可供你选择,好的户型和楼层一般都会被保 留,普通消费者很难拿到又便宜又好的房源。 谎言二:均价XXXX元起,全城**低,没有再低! “均价XXXX元/平方米起”、“全城**低价XXXX元起”,开发商打出这样的广告无疑是**吸引客户眼球的,客户看到广告上的数字是自己可以接受的,便兴冲冲地跑去售楼部,咨询一番被告知“这类房源只有几套已经售完,你可以看其他户型”。 针对这类“起”字谎言,购房者一定要注意甄别,别陷入开发商的文字游戏中。正如2014年闹得沸沸扬扬的1888元/m³成都立方定价,噱头十足,晃眼一看犹如回到十年前,购房者兴冲冲跑去售楼部,才知道掉进了文字的陷阱,业内更是对此事恶评如潮,究竟是戏耍了谁的智商? 谎言三: 不只低价,还有超大超大赠送面积哦! “买xx平米即送xx面积”,这类谎言通常是开发商为了达到既不降价又能拉动销售的目的,大玩“赠送面积”花招。开发商赠送面积手法有 “偷面积”、“违建面积”、“侵权面积”等。 赠 送面积的前提是赠送人拥有合法产权且赠送面积合法,部分赠送面积属于违建、侵权,其赠送行为均属无效。不少消费者被开发商打出的噱头吸引从而“一掷千 金”,等实际拿到手的时候,直呼“上当”,才知道所谓的赠送,不是阳台的一个角落,就是客厅的异型空间,不能站不能坐,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谎言四:配套齐全,规划完善,完美呈现! “和名校做邻居”、“出门就是大型购物中心”,很多楼盘的售楼小姐会向购房者强调该楼盘的设施配套、绿化率、周边环境、交通、幼儿园、**、高校等,不断向购 房者构筑一副美好的蓝图:未来这里将会成为大型生活社区,繁华的商业区,且离校近方便小孩上学,**潜力巨大等等。 是否有**,这是教委说了算,商业区**后发现一切只是“梦一场”。某楼盘有一项目,从亮相时置业顾问就把胸脯拍得“嘭嘭”响,一会儿是超大商业配套,一会儿是超快交通配套,谁知从一期到快封盘了,十年过去了传说中的配套还只是传说,独留购房者黯然神伤。 谎言五:稀缺地铁上盖物业! “离地铁站仅10分钟”、“到市中心只要15分钟”,诸如此类的用词不时会出现在各个楼盘的广告上,并且在项目规划图上也会把周边显著的建筑标示出来,但是纸上距离并不等于实际距离。乍一看,周边交通方便,配套齐全,实际却不尽然。 不少楼盘都会打出“地铁房”来吸引购房者,实际上距离地铁站好几公里远。据了解,距离地铁站点步行5分钟内的房子,才能被称为“地铁房”或“正地铁 房”,10分钟内为“准地铁房”,15分钟内则为“近地铁房”,一个正常人步行1公里的路程所花的时间大概为15分钟,换言之距离地铁站口约1公里的楼盘,才能算做“地铁房”。遇到此类情况,购房者一定要亲自核实,对交通、配套等实地考察一番再做决定。 谎言六:房子永远是**的! 这话一点也不陌生,事实上有不少人都是抱着房子**的信念去购买,把房产当做投资品。住房产品不同于其他产品,既是消费品又属于投资品,**近几年房地产市场之属于如此景气,房价犹如脱缰的野马般飞速攀升,其原因在于投资客利用银行信贷炒房所致。 然而在市场进入白银时代的当下,面对高额贷款利率和低回报,住宅早已不是**佳的投资选择。又或者试想一下,未来几乎人手一套或者几套房产,房产还会那么稀缺吗?如果买房成了稀松平常的事情,你认为房价还会**吗? 谎言七:要快!因为我们快卖完了! 当你去售楼部咨询被告知“楼盘已卖完”,置业顾问会让你赶紧走吗?事实上他们是不会的,他们会留下你的联系方式,过几天就会联系你,告知“我们新推出了一批房源”。为何房子总是卖完了?这是一种营销方式——饥饿营销。 小米手机问世,各种抢购风潮不断。开发商依靠制造供不应求的假象吸引消费者的注意,以达到降低成本、增加销量的目的,加上消费者与生俱来的好奇和逆反心理,让营销效果非常显著。 谎言八:专家都看好的楼盘! 不知从何开始,“专家”和“教授”的日常释义发生了质的变化,由当初的褒义变成现在避之不及的称谓,究其深层含义,还是专家的言论太过惊天地泣鬼神。小老百姓就想过好自己的小日子,打开电视摊开报纸,不是这个专家在讲“楼市利好,赶快入市”就是那个教授在说“楼市低迷,赶快收手”,要不然就直接来个隔空对骂拼个鱼死网破,其实买房这件事,遵从自己内心的选择就好,专家再厉害,也没有几个靠炒房发家致富的亿万富翁不是吗? 谎言九:高投资回报率,赚翻! “高投资回报率”翻译成通俗的话,就是“快到陷阱里来”,什么“年回报率10%”啊“几年收回投资”啊,你和开发商非亲非故,如果有这么好的事情还有你的份?那些所谓的高投资回报率也伴随着较高风险,只有冷静思考、理性分析和良好的心态,才能真正实现资金增值的目标。 谎言十:一铺养三代哦亲! “一铺养三代的传家宝”、“授之以渔不如传之以铺”,不少置业者抱着一铺养三代的心态购买商铺,事实上也有不少商铺由于其地段的稀缺性成就了不少人此般梦想。 如今存在的现实情况是,核心地段的商铺往往很抢手,基本上这样的商铺非常稀缺,每一个城市旺街很有限,基本上旺铺极少公开批量发售。 置业者若看到“投资回报率高达X%”的时候更要慎重,注意辨别开发商的实力,商铺的运营以及定位。不要跟风,也勿听开发商忽悠,有些地段差的商铺拿到手好几 年,要么是没有从未租出去,要么就是租出去了租客是三天两头的因人气差经营不善而逃跑,买铺子的贷款倒是每月给起走,活脱脱变成“三代养一铺”。
房产交易中有哪些常见的“缩水”陷阱?
151****2456 | 2024-11-17 22:04:16-
155****5922 在房产交易中,贷款额度缩水可能影响购房者的资金安排。建议提前了解银行的贷款政策,评估自身还款能力,必要时可咨询专业顾问,制定合理的贷款方案。 2024-11-20 15: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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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185 房产交易中的"缩水"陷阱通常与开发商的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等因素有关。数据显示,近年来因面积缩水引发的纠纷占比约20%。建议购房者关注开发商信誉,选择品牌房企,降低风险。 2024-11-18 11: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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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9912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开发商应如实告知房屋面积、配套设施等信息,不得虚假宣传。购房者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必要时可向住建部门咨询。 2024-11-17 23: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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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606 在房产交易中,常见的“缩水”陷阱包括:1. 面积缩水,实际交付面积与合同约定不符;2. 配套设施缩水,如承诺的绿化、车位等未兑现;3. 装修标准缩水,使用劣质材料或降低装修标准;4. 产权年限缩水,土地使用权年限低于预期;5. 贷款额度缩水,银行贷款审批额度低于预期。作为房产经纪人,我们建议客户在签订合同前仔细审查相关条款,必要时可聘请专业律师进行风险评估,以保障自身权益。 2024-11-17 22: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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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买房需要留意虚假宣传、隐藏成本和合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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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开发商要保证房子质量,按时交房,有问题要解决,保护我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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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考察,多听多看,不轻信广告,审慎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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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房产纠纷:一、单违约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因一方当事人要求解除合同,守约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即付出的房款、中介费、利息等)和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违约方应当予以赔偿。 赔偿的范围包括:合同约定价格与房屋现在市场价之间的差额。实践中可以委托具有评估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者比照**相类似的房屋(同幢相同楼层及房型、相邻幢同楼层及房型、相同区域内房屋)市场交易价格,与买卖合同约定价格之差确定房屋差价损失,但合同另有约定或当事人事后能够协商确定的除外。二、出卖人违约买受人要求解除 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三、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 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有损失的,按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予以分担。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在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主张赔偿合同履行的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的,此时可得利益不存在,当事人没有索赔的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一方当事人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伪造授权书等恶意行为致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另一方要求赔偿房屋差价等实际损失的,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根据房屋买卖合同是否实际履行、买受人支付购房款的数额、出卖人是否已将房屋交付使用等因素,综合判断予以确定,但以合同实际履行时的可得利益额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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