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赠送面积,不一定是真的送给你的,有时候只是开发商销售楼盘的噱头。像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2m的飘窗、一层小院、阁楼、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根据国家政策,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不计入建筑面积,意味着这部分面积本就不用购房者出钱购买。(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一、开发商“赠送面积”经常会送哪些?经常会送的有露台、飘窗、一层小院、地下室、阁楼等。1.露台(1)露台是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按照2013年初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2)有些开发商会在后期设计时,将露台划到室内,变为室内的一部分。由于不计入建筑面积,露台其实是不计价的。样板间通常会用醒目的标语将“赠送面积”标示出来。2.飘窗(1)飘窗,从室内向室外看,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2)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3)不计入销售面积的飘窗,实际上本来就不能收钱,开发商也没有送给购房者。带有飘窗的起居室,采光、通风较好3.半封闭阳台(1)室外阳台是指在建筑主体外的阳台。(2)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也就是说,当开发商说要送你阳台时,其实有可能只送了你一半的面积。室外阳台可进行户外锻炼,观赏、纳凉、晾晒衣物4.小院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作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作为赠送面积送给购房者。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送小院的房子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可作菜园,也可个人开辟为花园5.阁楼(1)阁楼一般位于顶楼,且房屋屋顶有一定的坡度。可以将阁楼设计为卧室、书房或储藏室,面积比较大。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2)有没有真正送给你面积,还要看阁楼的净高,如果在1.2m以下,开发商其实没有赠送给你面积哦。小院的房子单价。阁楼在顶层,冬冷夏热,不适宜居住6.地下室地下室即指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实际上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地下室阴暗潮湿,适合作储藏间二、这些面积真是白送的吗?并不是。首先,开发商赠送的面积,不一定是真的送给购房者的。其次,如果真的是赠送的,也会在房价或者精装修上把成本收回来。1.赠送面积本就不收钱正如上文所说,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2m的飘窗、一层小院、阁楼、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根据国家政策,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不计入建筑面积,意味着这部分面积本就不用购房者出钱购买。开发商利用这部分面积,给购房者一些“甜头”,让购房者以为自己得了巨大的优惠,房屋交易过程更顺利。2.真正赠送面积的房子房价较高例如独立露台、半封闭阳台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部分,开发商以赠送的形式吸引购房者,但一般这样的房子单价较高。一个简单的道理,开发商不会做亏本的买卖,每建筑平方米的房价升高一点点,赠送面积的成本便能挣回来。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往往不会写在合同或写进产权证中。没有依据,后期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权。
全部3个回答 >房产销售中的赠送面积是否只是宣传噱头?真的是消费者占便宜吗?
134****5571 | 2024-10-19 07:47:57-
185****4482 赠送面积要仔细甄别,合同条款是关键,不要被宣传迷惑。 2024-10-26 11: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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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690 赠送面积是促销手段,但要关注合法性和实用性。 2024-10-22 08: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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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4619 根据相关政策,赠送面积应计入房屋总面积,影响房屋总价和税费。消费者应关注赠送面积的合法性和实用性,避免盲目追求赠送面积。 2024-10-20 10: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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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8982 赠送面积是开发商的促销手段,但要仔细审查合同,确保赠送面积的合法性。 2024-10-19 20: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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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1310 房产销售中的赠送面积通常是指开发商为了吸引购房者而提供的额外空间,如阳台、露台等。这些赠送面积在宣传中可能被夸大,但并非完全是噱头。消费者在购买时应注意合同中的具体条款,确保赠送面积的合法性和实用性。同时,赠送面积可能会影响房屋的总价和税费,因此需要综合考虑其价值。 2024-10-19 12: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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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通常分成2类,一类是合法的,也就是能够入房产证的面积。如果这些部位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理所当然的应履行保修义务;另一类是没有写入房产证的赠送面积。对该类赠送,律师认为,没有写入房产证的赠送面积其实是违法的,这些面积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将这些面积赠送给私人使用。如果这些业主共有的地方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也应该根据保修合同履行保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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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个人的兼职经验,首先要有礼貌注意用词言简意赅,用**少**清晰的话来表达你的意思。同时也要说明问卷不会浪费他的太多时间,希望他帮帮忙。 还需面带笑容态度要好 再一个我个人觉得脸皮厚点是没坏处的。说句难听点的话,现在的人连传单都不愿意接,不要他拒绝了你就心灰意冷。要记得自己的工作%7E迈出第一步你就会发现也没什么难为情的! **后说一句,要加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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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不计入产权面积有些赠送面积可以写进房产证,这样的面积就是合法的,而有些赠送面积不能写进房产证中,那就代表这些面积是非法的。没有写入房产证的赠送面积不计入产权面积,如遇到房屋拆迁,根据规定,拆迁的赔偿款是按照房屋面积计算的,可是赠送面积既然不计算在内,购房者便也无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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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听见某楼盘的赠送面积竟然有27平-52平,简直大得吓人,“一房变三房、两房变四房”、“飘窗、露台、空调位的面积全部赠送”……这样的噱头不得不让人心里很痒痒。但今天楼主却要泼冷水,如果开发商真的有心让利,直接降低房价就行了,何必拐着弯儿“赠送面积”?来吧,楼主带你3分钟认清真相。 真相1:赠送的面积是国家给的 “偷面积”,当然并不是真的偷。首先要告诉你一个真相,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给你的优惠,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 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 (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 (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 (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 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你该得的。 另外,开发商经常会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其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大家都知道,顶楼和底楼的房子是**不好卖的,但有了这些附加条件,难免不会犹豫一下。 真相2: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 赠送面积越大,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智囊团要告诉你第二个真相: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 **后,楼主还得再唠叨几句: 其一,赠送面积虽好,但还是得看是否实用。一些“赠送面积”譬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 其二,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