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违章建筑的结果就是可能会被强拆,所以我们在修房子的时候一定要了解相关的知识,不然房子完工之后不仅会对被强拆,而且自己的生活也可能因为房子的事情弄的一团乱,**后还是自己承受损失。
全部3个回答 >中国为何疯狂拆违建?所有违建都需要拆除吗?
166****1863 | 2024-09-24 22:41:03-
188****9976 听说违建要拆,但具体哪些拆,我也不太清楚。 2024-10-04 12:11:06
-
134****5800 违建拆除是规范市场,保护权益。 2024-10-01 16:13:54
-
134****7548 违建房屋无法办理贷款。购房前,要确保房屋合法,以免影响贷款审批。 2024-09-27 11:53:01
-
185****7608 违建拆除是执行城市规划,维护公共利益。所有违建不一定都拆,但合法性是关键。 2024-09-25 17:07:05
-
180****5596 违建拆除让居住环境更安全,但可能影响房价。选房时,要关注房屋合法性。 2024-09-24 23:42:59
-
155****7053 违建拆除是规范市场,保护投资者权益。投资前要了解政策,避免风险。 2024-09-24 23:12:09
-
答
-
答
所购买的二手房,如果有违建的建筑则会被拆除,而且违建的面积不受法律的保护,遇到此类的问题可以和卖房者进行沟通或者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返还房款。建议可以先去相关的部门或者是物业了解是否存在有违建的情况,如果真的存在违建,在要拆除的基础之上,也可以对原房主提出相关的索赔,具体可以咨询当地的房管部门。 在买卖二手房的过程当中,除了要看是否有违建的情况之外,对于本身存在花园或者是露台的情况,也要将相关的面积写在合同当中,此外就针对于房屋本身来说,在二手房交易结束之后,也需要对水电表以及天然气等方面的交接,做好相关的工作,比如到当地的相关部门或者是物业咨询,是否有拖欠费用的问题,而且除了要提交无欠款的证明之外,也需要到相关的部门做好办理的交接工作。
-
答
小区顶楼违建无法拆除可以向相关部门反映,由相关的部门安排人员强制拆除,因为属于违法建造,如果业主进行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根据情节的轻重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是刑事处罚。在大多数小区顶楼进行违建,都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审批,而且存在着比较大的安全隐患,正常情况之下会要求业主自行拆除。因为小区顶楼属于公共区域,所以个人是不能够进行改建的。在整个小区内,除了业主自己的房屋之外,大多数地方都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所以即便是顶楼的区域在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之下也不属于个人,如果在顶楼进行违建,已经侵害了小区其他业主的合法利益,根据相关的规定,除了要进行拆除之外,还面临相应的罚款,可以向城管房管以及建设部门进行投诉。
-
答
城市规划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违反本条例的组织和个人,可以分别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一)对违反本条例规定侵占土地的,应当责令其退出违章占用的土地,或者吊销其用地许可证,并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二)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违章建设行为,吊销其建设许可证,或者责令其拆除违章的建筑物、构筑物,并可给予警告或者罚款。 ”第五十一条又规定:“当事人对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给予的责令退出违章占地、拆除违章建筑物、吊销许可证和罚款的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处的违章建筑的概念仅限于违反该规划法律的行为,而非对违章建筑的概念进行定义,当然这个规划指的是城市规划,而不是城乡规划,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乡二元结构,农村的规划、治理缺位,没有乡村规划法律法规。 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但这个条例是个粗放式条例,只有25条,尽管其中涉及到建房审批,但其出发点是从土地,而非房屋,在条例的第二十条,也涉及到未经审批建房的处罚情形,但其中仅规定要将土地归还,但没有涉及到地上的房屋如何处分。当然**重要的问题,尽管有这样的条例,实际并没有真正建立起农村建房审批制度,当时的农村建房都是在解决自住,根本就没有审批,条例从颁布到废止的时间,很短,只有四年的时间,基本上没有实施。 198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废止了《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在该法的第四十五条规定“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显而易见,这条适用的非法占用土地建设住宅这种情形,而并非涉及建房的审批,对建房如何审批,仍然没有规定。笔者在办理宁波地区的拆迁案件中发现,上世纪八十年代的农村建房根本不存在审批,真正的建房审批,城市规划区范围的农村是在九十年代初、中期,而在城市规划范围外的农村则更晚一些,而在我国的中西部地区,农村建房审批则更晚,甚至有很多农村,直至今天,建房仍无需审批,除非该区域即将列入征收。既然不存在审批,没有公权利的介入,就不应该存在所谓的“违章”,在2008年1月1日之前,我国的规划法律主要还是围绕城市规划进行的,直至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正式颁布实施,在这部法律中有专门的条款涉及对未经审批的建筑进行处罚的规定,但这里的未经审批的建筑是违法建筑的概念,违反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而不再是所谓的“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一词是个经常被提起的词语,但何为违章建筑,却很难说清,没有规范的法律文件进行阐述和定义。“违章建筑”一词**早出现是在1980年4月的国务院《批准中央气象局关于保护气象台站观测环境的通知》中明确:“凡事先未征得气象部门同意,在气象台站附近进行建设而造成观测环境破坏的,应按违章建筑处理,情节严重者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1981年8月国务院在《批转水利部、国家城市建设总局关于城市防洪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必须严格禁止填堵行洪河道,强占江河滩地进行违章建筑。”但这两个文件都只是一个通知的方式,没有对“违章建筑”的概念进行阐述。
全部5个回答 > -
答
不是,这个楼盘的拿地时间比较早,是旅居地产,这个小区的楼盘还是不错的,你可以在夏天的时候去看看风景很好的。
全部2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