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条件:1、在保修期满之后,对于房屋的主体或者是公共部位,公用设施以及共用设备,需要大修、更新、改造的时候才能够使用。2、公共维修基金在闲置的时候,可以用来购买国债或者是法律规定的基金。3、公共维修基金是专款专用,禁止挪作其他的用途,在使用的时候要由全体业主按照投票权来确定分摊的费用比例,至少要2/3以上的业主都同意之后才能够使用。4、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从维修基金当中暂借一个月的物业日常维修更新的费用用来做备用金。5、在遇到住宅需要大修或者是专项维修的时候,最多只能够支付不超过工程额总额30%的预付款。6、业主委员会可以在物业管理企业的帐户上留有相当于一个月活动经费的备用金。7、在使用住房维修基金的时候,需要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并同意。
如何申请和使用公共维修基金,有哪些条件?
185****6429 | 2024-08-10 20:55:28-
132****6799 听说申请公共维修基金要业主大会同意,项目合理,按程序申请。使用时要注意预算、审批、公示,确保合规。 2024-08-11 09: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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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8026 申请公共维修基金,需业主大会同意,项目合理,按程序申请。使用时注意预算、审批、公示,确保合规。 2024-08-10 23: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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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055 申请公共维修基金需满足:1. 业主大会通过;2. 维修项目符合规定;3. 资金使用计划合理。使用时需遵循预算、审批、公示等程序,确保资金透明、合规使用。 2024-08-10 23: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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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基金(maintenance fund)又称“公共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帐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单个业主不得向银行提取自己所有的维修基金部分。维修基金与具体房屋相结合,随房屋存在而存在、灭失而灭失,不因具体业主的变更而变化,因房屋产权变更成为新业主时,维修基金也应经旧业主更名为新业主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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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房屋共同部位、共用设备和物业管理区域公共设施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不得挪作他用。按规定,业主个人不可申请使用。只有经业主管理委员会同意并取得业主房产行政管理部门(有的地方可能是其他部门或机构)办理维修基金支用审核手续。审核手续办结后,凭审核手续到指定银行支取维修基金。(一)属已购自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1、业主向业主委员会或房屋所在地居委会(以下统称居委会)提出房屋维修申请;2、经居委会核实属房屋维修范围的,提出房屋维修预算明细、房屋维修费用分担的相关业主名单后,征询业主意见并据此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申请表》(网上下载及复制件均可使用)送交原售房单位;3、原售房单位收到申请表后,到维修基金交存银行打印银行存款对账单并填写《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使用审批表》、《已购自管公房维修基金支取明细表》后,持相关资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办理提取维修基金的审核手续;4、经批准后,原售房单位持批件及相关资料到交存银行按照居委会意见办理转账,直接转入居委会指定账户,由居委会将维修基金用于房屋的实际维修。(二)属已购直管公房的按下列程序办理:1、拟修房屋申请人向房屋所在地业主委员会或居委会(以下简称居委会)提出申请,居委会收到申请后,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查询拟修房屋维修基金存储情况;2、区房产管理部门将维修基金查询情况反馈给居委会,居委会征询相关业主意见并提出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3、由居委会负责委托房屋维修企业,提出房屋维修预算;4、居委会持房屋维修预算书、业主明细表及同意使用维修基金的书面意见,提交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区房产管理部门审查后,由居委会选聘维修企业、签订维修合同并组织实施;5、居委会到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维修基金支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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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基金的使用流程:1、需要先由物业或者是业主委员会制定出合理的维修以及改造的方案。2、所制定出来的方案需要经过楼栋或小区中的三分之二业主同意、确认使用公共维修基金。3、相关的方案,要凭借着书面同意书,到房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且要接受公示,审核同意之后去办理备案手续。4、开具了专款专用的银行账户。5、由当地的房管中心审批之后可以先进行施工,施工结束后要验收。6、验收后,审核同意后将资金划拨至专用账户,按照维修、改造完成后进行相应的费用结算。因为公共维修基金是必须要支付的费用,而且因为是专科专用,所以在购买期房之后,一般是由开发商统一收取,然后转存到指定的账户当中,关于维修基金的使用,一般是用于住房本体或者是公用设备公用部位的维修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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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业主可以在当地房管局网站“住房维修基金”页面,查询小区公共维修基金的余额、结息明细。贵阳目前执行的标准为: (一)房屋出售时,购房人应当在交纳购房款的同时按以下规定缴交维修资金: 1、住宅房屋:按照购房款的2%缴交; 2、非住宅房屋,按照购房款的1%缴交; (二)未售出房屋的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按该楼盘平均售价和前项标准垫付; 维修资金可以用在哪些方面? 根据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住房维修基金只能用于房屋共有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和改造。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设施设备不能是人为损坏的,必须是超出保修期的自然老化、磨损等情况才能使用房屋维修资金。 而所谓共有部位是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是指住宅小区中单栋住宅内,建设费用已分摊进入住宅销售价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沟道、池、阴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如何申请? 据贵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出现需要动用房屋维修资金的情况后,首先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并开始征询业主的意见。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房屋维修资金的前提条件为: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在取得这些业主的同意后,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单位将维修项目、业主意见、维修金额等资料全部报贵阳市住建局来进行审核,该局还将就整个维修内容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的同时将针对维修金额转交专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后按照审核金额拨付。 房屋转让后维修金怎么办? 业主在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的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的,维修资金退还业主。同时,通过贵阳市房屋维修资金查询机、住建局政务网、电话银行、监管专柜等查询方式,查询人可以清楚查询自己缴纳的维修资金情况,包括所购房屋的位置、维修资金的缴纳金额、使用情况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