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建房一般指的是建设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经市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向特定的对象集资并供应住房的一种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均要经过严格审核。
全部5个回答 >单位集资房在产权和使用上属于什么性质?
155****6829 | 2024-08-07 08:31:05-
158****5955 听说单位集资房产权是单位的,我们只有使用权,买卖好像要单位同意。 2024-08-08 19: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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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176 单位集资房在产权上属于单位所有,职工仅拥有使用权。使用上,职工可长期居住,但转让受限,需单位同意。市场流通性较低,价格通常低于商品房。 2024-08-07 21: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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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6533 单位集资房,通常指的是由单位组织职工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其产权和使用性质具有特殊性。产权方面,单位集资房的产权一般归属于单位,职工拥有的是使用权而非完全的产权。使用上,职工可以长期居住,但转让、出租等权利受到限制。此外,单位集资房的交易通常需要单位的同意,且交易流程相对复杂。在购买时,建议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以确保权益。 2024-08-07 16: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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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可以是经济适用房,也可以是福利分房。1、如果房产证上说明不能买卖,房产局是不会给过户的。2、如果是房主,可以先把房产证挂失,办理新的房产证上就没有不能买卖的铭文了。就可以过户,不过会收取百分之一的土地收益金。3、全额集资房的拥有者对房屋拥有全部产权。4、如果这种房屋**后经过国家房地局和相关部门审批后拿到了产权证,就可以放在市场上买卖,否则只能用于个人居住或出租,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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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应明确的是:划拨用地是不允许搞集资建房的,应先将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并在土地、建设、房管等部门办理集资建房审批手续。2、集资建房一定意义上带有福利性质,本人觉得其管理办法应类比房改房(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所以其转让、抵押等应按房改房管理办法操作。3、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应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评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后,同时办理房屋和土地转让手续。4、未经批准的划拨用地不能转让。5、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是在房管部门,但同时要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话则属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如果当地土地房管是一家(如上海),则两证应属一个部门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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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第一类小产权房: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第二类小产权房: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第三类小产权房: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综上,要看你集资房的土地性质,已经是否有按规划功能开发或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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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想了解房子的什么信息,你可以咨询附近的房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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