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咨询相关负责人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桂阳城管局集资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如下:1、计划委员会集资建房文件;2、国有土地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综合验收合格证;5、工程质量认定表;备注: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办理好总证后,由集资单位统一到房管局办理房屋分割手续。办理房屋分割手续需提交房改部门审批表及房改房买卖合同。
全部3个回答 >单位集资建房土地属于什么性质?
157****9512 | 2014-04-25 13:11:59-
154****8656 1、首先应明确的是:划拨用地是不允许搞集资建房的,应先将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并在土地、建设、房管等部门办理集资建房审批手续。
2、集资建房一定意义上带有福利性质,本人觉得其管理办法应类比房改房(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所以其转让、抵押等应按房改房管理办法操作。
3、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应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评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后,同时办理房屋和土地转让手续。
4、未经批准的划拨用地不能转让。
5、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是在房管部门,但同时要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话则属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如果当地土地房管是一家(如上海),则两证应属一个部门颁发。 2014-04-28 11:45:28 -
133****9607 这个肯定不属于的他应该由国家审批的没有问题的 2014-04-28 09:3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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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050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
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2014-04-27 09:03:52 -
158****5209 只有开发商的有土地证 集资和小产权都没有土地证这些房对将来的转让都是麻烦 2014-04-26 22:1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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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1428 土地是划拨的话一定要补交土地出让金,否则这房子本身是不可以上市交易的!现在像市场上这样的房子主要是集资房或是经济适用房,这类房屋都得补交土地出让金方可上市交易.因为划拨地所建房屋一般是福利房,所以无需交纳土地出让金,但是上市交易概念就不一样了,你得取得出让性质(而非划拨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方属合法!
具体如何办理需到相关部门去问. 2014-04-26 20: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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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桂阳城管局集资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资料如下:1、计划委员会集资建房文件;2、国有土地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综合验收合格证;5、工程质量认定表;备注: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使用说明书 办理好总证后,由集资单位统一到房管局办理房屋分割手续。办理房屋分割手续需提交房改部门审批表及房改房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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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一般指的是建设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经市和县人民政府批准,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单位发展计划的前提下,向特定的对象集资并供应住房的一种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为。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均要经过严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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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中重要的一部分,集资建房通常来说只能是单位的职工购买,购买后若有剩余,则由政府将其出售给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有相关法律规定,距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及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等前提下,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利用单位自用土地进行集资建房,参加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集资建房经过住建部门的审批同意的就是合法的,若未经过同意则是属于违法行为。购买集资建房需注意:集资建房大多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设房屋,集资建房的开发商多数都没有开发资质;集资建房没有正规楼书,大多是一纸宣传单,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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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情况,可以是经济适用房,也可以是福利分房。1、如果房产证上说明不能买卖,房产局是不会给过户的。2、如果是房主,可以先把房产证挂失,办理新的房产证上就没有不能买卖的铭文了。就可以过户,不过会收取百分之一的土地收益金。3、全额集资房的拥有者对房屋拥有全部产权。4、如果这种房屋**后经过国家房地局和相关部门审批后拿到了产权证,就可以放在市场上买卖,否则只能用于个人居住或出租,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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